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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铺房东:商铺出租后迟迟拿不到租金
今年8月起,一家名为“兆亿传媒(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亿传媒”)的公司通过房产中介等方式在中山租赁了约10间铺面,用于经营便利店,主要销售奶制品。据天眼查显示,这些便利店分别注册营业执照,并冠以“中山学锋一号便利店”“中山学锋三号便利店”“中山市学锋七号百货店”等名称,涉及范围包括石岐街道、东区街道、南区街道、港口镇等区域。
市民陈女士的商铺位于东区恒大绿洲二期,于8月20日通过中介和兆亿传媒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押金¥2000元及每月租金¥2000元,租赁期五年,租赁期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在每个结算周的第1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9月20日以后,我们多次要求他们交租,但是均是以银行转帐频繁限额等为借口拒不支付。”陈女士告诉记者,直到9月26日晚,物业管理处通知陈女士,该商铺正在搬迁可能准备辙离并咨询房东是否知晓。
陈女士称,当她和中介到达现场时,商铺已经被锁,里面的商品几乎都被搬空,只剩下一个冰箱和一个丢在地上的显示器。此时,陈女士顿感不妙,在咨询了相关部门后,陈女士在商铺门上加了一把锁,并电话通知了兆亿传媒相关人员,且贴出了告示“进出商铺可联系房东及相关电话”。
陈女士表示,兆亿传媒不仅未支付房租和租赁押金,就连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也未缴纳,总欠款7136.42元(含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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