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信用是一个人做人的基本要求,但往往有些人总喜欢耍赖皮,处理这些人,国家也是绝不手软。
11月15日晚上,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惠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反馈信息,“失信被执行人胡某于21时01分入住惠州某酒店,
房间号1112”,案件承办人惠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钟涛迅速带队来到该酒店,将刚刚入住的失信被执行人胡某拘传回法院。
在法律的震慑下,胡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胡某与申请执行人快氪公司(简称)于2017年6月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约定借款金额75万元,借款期限为五年,约定年利率为18.2%,分60期偿还,每月应还款1.9万余元。
因胡某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快氪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双方解除借款合同,胡某向快氪公司偿还尚欠借款本金71万余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等费用。胡某并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快氪公司向惠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但其一直未按规定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短信和电话联系胡某,均未得到回复。
惠州中院执行局向辖区银行、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车辆管理所等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将失信被执行人胡某纳入监控系统。
当晚21时,惠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反馈信息,得知被执行人胡某入住惠州某酒店,钟涛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出发拘传被执行人。
半小时后,法院干警到达该酒店。
在酒店服务人员的协助下,钟涛法官找到被执行人胡某,向其宣读执行文书及拘留决定书,并对其释法释理,根据胡某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22点45分,法院干警依法将胡某拘传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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