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谈大湾网

什么是预售商品房的转让

2022-6-28 11:01:37 19533 0

[复制链接]
拌哭拌笑拌忧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2-6-28 11:01:37 |阅读模式

拌哭拌笑拌忧 未绑定微信 楼主

2022-6-28 11:01:37

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是指商品房预售后,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预购人将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微信截图_20220620103849.png

购买预售商品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在选购商品房时,购房人应查看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特别是必须查看该项目是否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确定选购楼栋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内部认购、定购、预定等形式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协议并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费用,均为违规行为。


2、购房人在签约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权,正式购房时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延安市房产权属交易信息网络系统中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督促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延安市房产管理办公室备案,防止一房多卖,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3、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中的“售后”、“返本销售”、以时间表示距离和含有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以及办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均属违法违规内容,购房人不要轻信。


4、购房人应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产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协助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5、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新建商品房主要分为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非住房,购房者应缴纳四项税费:契税、印花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登记费。新建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监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住房价格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


文章来源于楼房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金牌会员
:
未填写
:
未填写
:
未填写

主题220

帖子221

积分1307

图文推荐

  • 中老年人为什么要旅行?这是最好的答案!

    1/15旅行会改变心态,让你看到不一样的世界。

  • 丽江旅游攻略最值得去的7个景点

    丽江,一片融入了自然与文化的仙境,静待你的探索

  • 【春日好风光】—山西旅游景点推荐之长治、

    山西旅游景点推荐 出发永远比向往有意义 春季是

  • 向山野出发 | 徒步旅行的多种好处

    即使是冬季气温下降、草木枯萎,徒步旅行依然是

  • 澳门特产大揭秘:这些伴手礼,让你把“澳门

    澳门,这座东西方文化交汇的璀璨明珠,每个角落都

  • 发布新帖

  • QQ客服

  • 微信公众号

  • 移动端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