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填海造地工程中的突出贡献,冯兴民被单位提拔委以重任。1990年9月17日,他走马上任深圳海滨房产有限公司经理。公司是南海石油深圳开发服务总公司下属单位,由于体制与管理等方面原因,成立三年来并无大的建树。这家名义上的房地产公司,仅有一套办公室、一部电话分机、一台旧车、5位员工和5万港币流动资金。

冯兴民(右二)和同事研究工作
“房地产行业在当时堪称冷门,不仅前期投入大、资金周转慢,销售难度也极大,风险很高。”冯兴民说,深圳早期的房地产开发以配套建筑和职工住房为主,仅有少量高档公寓、别墅,用于安置招商引资而来的外商企业老板。改革开放初期,房地产市场尚未形成气候,早期购房者多为香港商人和少量个体从业者,外销还要向相关部门申请配额。
当时公司即将开发二期工程——5栋仿马来西亚风格的高级公寓,外资方突然要求临时退股。经过艰苦的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固定资产与土地归公司所有。“我本是常年主攻工程领域的技术人员,对经营管理一窍不通。”他笑着说,如同被赶鸭子上架般,硬着头皮挑起了这份担子。
“深圳早期创业阶段,资金短缺是普遍难题。”冯兴民说。为了破局,冯兴民选择两个挂靠在建筑企业名下的施工队进场施工,条件是垫资开工,月底结算。
随着时间的一天天流逝,冯兴民逐渐焦虑起来,月底快到了,工钱去哪里找呢?转机出现在半个月后,一位经销商找上门来,冯兴民意识到机会来了,为了让公司快速兑现未来收益,他测算后,把销售价格压低了约30%。
很快,经销商签下1万平方米高级公寓的合同,3天内支付200万港币定金。“这步棋看似让利,却盘活了土地和项目价值。”回忆起这个决定,冯兴民神情笃定。他说,看似少赚了利润,实则换来资金正常周转,规避了风险。第一笔定金到账后,公司运作逐渐步入正轨,当年扭亏为盈,实现人均创汇200万元港币、创利65万元港币,一跃成为盈利大户。

1992年的冯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