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增加 以及禁止电动车进楼入户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成为刚需 但最近有街坊发现 遇到充电“刺客”了—— 不同充电点收费标准不同 同一台电动自行车充满电 不同地方差价达2.5倍—— “为什么我以前在家里充电那么便宜 现在去小区的充电桩充 价格就贵了好几倍呢?” “电费不是国家统一定价的吗?” 广州街坊阿文(化名)住在天河区侨林街,在海珠区南石路附近上班,每天骑电动自行车通勤。最近她发现,这两个地方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点,收费有一定的差距。 阿文提供的充电消费记录显示,充同一块电池,她在海珠区南石路充电4小时57分钟、缴费1.9元,而天河区侨林街充电5小时36分钟、缴费4.8元。差价达到2.5倍。阿文觉得,就算代理商不同,也没理由相差这么大。 南石路消费记录 侨林街消费记录 记者走访发现,天河区侨林街的充电点,收费标准写着0瓦到150瓦、0.4元/小时,151瓦到300瓦、0.5元/小时。 但是,阿文充电的结算功率是463瓦,这个瓦数,对不上价钱。 随后记者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客服人员解释,301瓦到500瓦是0.8元一小时,功率越大,耗电量越大,收费会贵一点,可能忘记写了,又或是墙上没那么多位置写,但是公众号上面有公示。 南石路的充电点,和侨林街不是同一个运营商,收费并没有明码标价。记者致电客服得知,这里单次充电收费0.38元/小时,所有充电口都统一金额。 之后记者又走访了其他地方,在越秀区东华西路和荔湾区花地大道中的充电桩,都是按照充电器输出功率进行阶梯式递增收费。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蓝世有接受采访时表示;“(收费)这一块要看地段,地段核心的不在于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的成本主要在于所在场地的成本、物业管理服务的成本,要看所在场地对充换电设施的叠加的成本。”
问: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有什么电费政策?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电费执行什么标准? 答: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收取的充电电费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政策。其中,居民住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政府定价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经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省规定的广州市居民生活合表电价计收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执行相应等级的工商业电价,按其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用电价格或委托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形成的用电价格执行。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498号),广州市居民生活合表电价为61.72分/千瓦时(含税,不含各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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