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都是需要老伴儿的,一方面有人照顾自己,另外一方面也是减少心理的孤独感,更何况自己妻子还没有自理能力需要人照顾。
保姆反客成主
66岁的老彭就是这样的人。 20多年前,老彭的妻子,患上了抑郁症,这个时候的女儿小彭,才12岁,到小彭16岁的时候,父亲老彭就到外面生活了,留下了16岁的小彭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感受到过多的父爱;如今20多年过去了,母亲的病一直没好反而失去了自理能力,而父亲老彭也老了。
在老彭退休后的半年,小彭为了照顾上了年纪的父亲,也为了有个靠谱的人照顾母亲,就找了个保姆,一方面又将老彭拴在家里,让年老的老彭不要乱跑,另外一方面是为了有人照顾母亲;就在家政公司找了个保姆,保姆姓肖,一个农村人,同时也将自己的情况给肖保姆讲了,让老彭不要乱跑,也照顾下母亲。
就这样保姆就到老彭家里生活照顾老彭和妻子的起居,而小彭因为工作原因,很少回家。
开始时候保姆还算比较勤快,也做得一手好菜,到了后面就已经和老彭同居在主卧了,而没有自理能力的母亲睡在杂乱的侧卧,也没人收拾收拾。
肖保姆在期间还带着自己的儿媳妇过来老彭家里坐月子,并且将自己孙子也一起带过来了,将这里当成自己家了。房子的主人小彭看到了虽然心里有个疙瘩,但是一想只要父亲不要乱跑出去就行,保姆也没有给自己带来什么损失,就没提什么了。
过了几年,肖保姆的做法越来越过分,完全将这里当成自家,还没有好好的尽到到保姆的责任,小彭在这个合同期快完的时候,提出了辞退肖保姆的说法,但是肖保姆不但没有离开,还继续强行住在房子里面,并将老彭也赶出了屋外,自己住在主卧,还向小彭提出了5万元赔偿金的说法。
小彭当然不肯,于是占着自己的房子产权人的关系,将家里的东西全部锁在一个屋子里面,目的就是逼肖保姆主动回家,但是肖保姆更强硬的撬门进入,强行占据了房子,虽然经过了多方调解,肖保姆还是我行我故,继续强占房子;在村上的调解下,小彭先付了1万块钱给肖保姆,当成这些年的补偿,但是肖保姆拿了钱之后还是不满意没有离开这个房子,还说自己被老彭欺骗了。
在村上的再次协调下,肖保姆依然没有离开这个房子,还展现了老彭在他身上弄的一些淤青,表示老彭对她做出了一些事情,但是老彭不承认,保姆也没其他证据,老彭还在两边吵闹的时候自己离开了这里回到老家钓鱼去了。
肖保姆也给村里讲了当时小彭雇佣时候的情形,说老彭是村上退休的干部,单位上的一把手,因为母亲的缘故,也暗示了给老彭找个老伴儿,但这属于口头约定,也没有相关证据表明有这个说法,老彭也讲明白了肖女士只是个保姆而已。
双方扯了很长时间后,肖保姆在自己家里住着,但是没有照顾母亲了,担心母亲安危的小彭再次拿出了两万块钱,加上之前的1万,总共3万块钱,在村上的见证下,签下了解雇协议,拿了钱的肖保姆也自己搬出了房子。
总结 从事情上来看,房子所有权属于小彭,完全有权利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房子可以给谁住可以不给谁住,所以从法律上来讲,小彭解雇肖保姆的做法完全可行,也不违背当初签的合同,所以小彭完全没错,最后还是支付了3万块钱。
而肖保姆错了吗?我们不知道老彭是否对肖保姆做了些什么事情,但是从做法上来看,仅仅就是出示了被老彭弄的淤青,还有一些没有证据支持的说法,但是在强行撬锁的时候,其实肖保姆已经侵权了,最后得到了3万块钱的赔偿。
而老彭呢,虽然嘴里没承认自己做了什么事儿,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来具体的情况,从老婆和肖保姆在主卧同居5年的事情来看,已经超出了保姆的关系了,也超出了合同的范围了,不再是单纯的主雇关系了,而是成为了非法同居了。
所以我认为,肖保姆在自己工作内做到了照顾老人的责任,这是她的工作,拿着工资的,但在和老彭同居一事上属于自愿的,不自愿谁去跟别人同居这么多年?所以就感情来看,小彭支付肖保姆3万块钱属于情理,就算不支付这3万块钱,也完全没问题的,因为从事件上看,小彭属于受害者一方。
但是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吧,小彭出于情谊,支付了3万块钱,只为了斩断这段理不清的乱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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