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学教育在助推大湾区建设中的特色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经济总量一直雄踞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之首。但尴尬的是,“五院四系”无一在广东,2017年才出现一名广东本土培养的法学领域“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这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传统法学学科并非广东法学教育的强项。由于法学教育资源长期不足,在短时间内,广东难以强力扶持传统法学学科。从广东近年来法学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前瞻性强的高校是通过倾斜性的扶持政策聘请国内著名法学家到校任教,希冀通过这些法学家在学界强大的号召力与资源配置能力在短时间内增强本校法学学科的综合实力。 这种现象在2017年申请一级法学博士授予权的过程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不可否认,这一现象无可厚非,与当前广东推行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以及面对国内双一流高校建设的竞争压力有关,亦折射出广东法学教育开始得到重视的良性趋势。无论是广东抑或其他省市的多数高校采取聘请著名法学家的方式确实在申请博士点、教育部法学学科评估等方面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强者恒强,传统法学院系之所以强,并不在于高度依赖某一法学家,而在于它们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良性循环的道路,并且有一支非常出色的、学科门类齐全和均衡发展的师资队伍。另外,著名法学院系具有一个共通点,即法学生生源好,这些优秀的生源与优秀的师资教学相长,奠定了所在院系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良好基础。 回顾广东法学教育的嬗变史可知,广东省如果遵循传统法学学科的发展道路是无法弯道超车的,因为名牌法学院是需要历史积淀的。 广东是经济大省,长期以来,教育发展与经济地位不相匹配,以高考重本率为例,广东高考重本率长期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2009年前后,广东为扭转这一局面,特意将一些二本高校的重点学科纳入一本招生后,广东高考重本率才有所提升,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开始,广州医科大学、广州工业大学、广州大学相继成为一本高校后,广东高考重本率才勉强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但远低于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福建等省市。在这一演进的过程中,广东法学教育所需的后备人才亦逐渐得到满足。广东许多优秀高中生“勉强”不像以往那样,因广东能够提供一本学位少而被迫远赴他省求学。综上所述,当广东法学教育所需的后备人才逐渐得到满足,在此种情况下聘请众多法学家前来任教,从长远发展而言,是有利处的,但法学学科建设尚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绝非一个法学家即能支撑整个学科建设。实践中,往往过度依赖某一法学家的高校来发展法学教育难以可持续,容易出现一个人的出走即导致一个学科政息的沉没现象。因此,广东高校除了以优厚的待遇吸引著名法学家加盟外,更应该抓住大湾区建设这一背景,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因地制宜创新法学教育模式,科学厘清广东法学教育的特色定位,全面提升广东的法学水平与影响力。 那么,广东法学教育的特色定位为何? 这就需要详细诠释广东的法学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可否认,广东今日的经济地位与其高度开放的经济有关。改革开放造就广东的“经济神话”。作为支撑广东经济飞得更高的重要平台——大湾区是国内对外开放程度最高、市场经济发展水平最高、金融最发达、贸易最自由的地区。易言之,与国内其他兄弟省市相比,广东作为国内重要的经济引擎,最引以为傲的是它的高度开放,即涉外性强。按照国家的战略性部署,广东不仅是大湾区建设的中坚力量,而且是“一带一路”的重要参与者。习总书记在2018年“两会”期间还强调“希望广东做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 然而,站在新时代的发展形势下,江苏、上海、浙江乃至福建的涉外经济发展程度不断增强,能与广东“一决雌雄”。广东的涉外经济发展必然需要准确定位“与众不同”的增长点。从纵深层面来看,广东能成为经济大省,与其毗邻港澳有着直接关系。而港澳最为鲜明的特点是“一国两制”。二十多年来港澳繁荣稳定与港澳基本法得到严格遵守有关。广东毗邻港澳的优势在于更为便捷地学习借鉴以港澳基本法为核心的港澳法治成就,并以此推动广东的法治建设。有鉴于此,广东应充分利用港澳法律资源,尤其是判例法地区、葡语国家等潜在的法学教育资源不断完善自己的跨境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广东跨境法律人才的法律软实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一带一路”倡议,助推中国掌握国际法规制定的话语权。 诚然,广东法学教育的发展不仅受到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影响,而且还受到全球化、国家法制统一与地方法治特殊性之间互动关系的多维影响。但当前对广东而言,最为紧迫的问题是如何在新时代下成功地建设大湾区,推动大湾区成为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还首次印发中央级别的粤港澳合作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足以折射出中央期待广东在大湾区建设发挥出色的作用。而粤港澳区际间的法律冲突问题严重制约大湾区的深度建设,广东传统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又无法适应以“一国两制三法域”为核心特征的大湾区的重大建设需求,亟需广东法学教育资源往港澳法方向整合与分配。 鉴于此,广东要秉承“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思维,法学教育模式的特色定位应是培养服务大湾区建设乃至“一带一路”倡议的跨境法律人才,即培养既能接轨港澳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又能服务广东,链接内地的法律人才。总的而言,广东以大湾区建设为背景的跨境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有三大方向:一是基本法与国际法;二是粤港澳知识产权与科技法;三是基本法与粤港澳区域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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