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北京,几乎所有外来务工人员众多的城市,都存在化解租客、中介与房东之间矛盾的现实诉求。对此,其他城市不妨借鉴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的这份《指引》,对租房市场存在的问题做出及时的处理,尽可能保障更多人的切身利益。 日前,据《新京报》报道,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防范和化解住房租赁行业纠纷指引》《疫情防控期间防范和化解住房租赁行业纠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为防范和化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行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稳定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制定本指引。 一、住房租赁履约纠纷 (一)风险提示 疫情期间,各地多采取不同程度的社区、交通管控,以及相关人员隔离或居家观察等措施,以致部分承租人无法正常居住租赁房屋、租期届满物业交割和搬家不便、租赁中介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可能引发履约纠纷。主要表现: 1、租赁中介企业未经出租人同意延付或拒付租金。 2、续租环节租赁中介企业单方面上涨租金。 3、退租环节暂时无法办理物业交割手续或搬家腾房。 4、保洁、维修等服务纠纷。 5、因履约纠纷,租赁当事人采取驱离租户、聚集闹事等不当方式非理性维权的风险。 (二)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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