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日退休
那么大家知道珠海医保要交多少年
才能享受终生医保待遇吗?
今天一起来了解下!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珠府〔2024〕57号)》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核定本市为其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享受地,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规定享受本市相应模式的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一)参加职工医保(含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到2029年逐步统一为25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调整方案见附件。1998年6月30日以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为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二)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含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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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中,参加本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享受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参加本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可以选择按规定享受单建统筹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需折算。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本市的,其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建立个人账户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认可为本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其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非建立个人账户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认可为本市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附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调整方案
缴费年限 职工达到法定年龄的年度 | 享受统账结合 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 享受单建统筹 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
累计缴费 | 实际缴费 | 累计缴费 | 实际缴费 |
2024年及以前 | 20年 | 10年 | 25年 | 10年 |
2025年 | 21年 | 10年 | 25年 | 10年 |
2026年 | 22年 | 10年 | 25年 | 10年 |
2027年 | 23年 | 10年 | 25年 | 10年 |
2028年 | 24年 | 10年 | 25年 | 10年 |
2029年 | 25年 | 10年 | 25年 | 10年 |
*备注:
1.累计缴费年限含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2.享受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实际缴费年限仅指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享受单建统筹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实际缴费年限含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本市实际缴费年限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本市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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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在门诊和住院方面有什么待遇吗?
一起来了解下!
1.门诊统筹签约。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在我市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选定1家签约。
2.看病联网结算。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凡是符合广东省医保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的,全部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和支付限额,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职工报销85%,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3.转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后,可转往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每次转诊有效期为30天(因病情需要继续转诊或在转诊期内另行转诊的,应当重新办理转诊手续)。就医所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报销70%,年度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下同)为3500元。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急救和抢救。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门诊急救和抢救,在我市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不需要办理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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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联网结算。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就医支付比例为:二级及以下医院由统筹基金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50%,年度支付限额为3500元(与因病情需要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转诊所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支付限额合并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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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珠海市将66种疾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后,可选定1-3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1家须为其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和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报销比例、年度支付限额见下表:
图源:珠海医保(下同)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可选定市内任意1家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单建统筹退休人员一级医院支付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统账结合退休人员按95%报销。具体待遇到
▌素材来源:珠海医保、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本地宝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