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舆论场被情绪淹没时,我们需要冷思考”
2025年4月,贝壳找房董事长彭永东因7.13亿元年薪被推上风口浪尖。社交平台上,“高管年薪=1万名经纪人收入总和”的对比图疯狂刷屏,公众愤怒的矛头直指“贫富差距”与“资本贪婪”。
但在一片声讨中,一个更本质的问题被忽略了:在市场经济框架下,民营企业高管的薪酬究竟该由谁定义?
彭永东的“天价年薪”本质是股权激励的会计呈现,其法律合规性已被港股上市规则背书;而贝壳股东会通过薪酬方案的事实,更体现了公司治理中“资本意志”的正当性。
当舆论用道德审判替代商业逻辑时,我们或许该追问:民企的自主经营权是否正在被公众情绪绑架? 这场争议,恰恰是观察中国市场化改革深水区的一面镜子。
彭永东的7亿年薪中,98.3%来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这是贝壳2022年港股上市时为满足“同股不同权”架构要求而设计的制度。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8A章,采用加权投票权(WVR)架构的公司必须确保超级投票权持有人的经济利益占比不低于10%。
由于彭永东原有持股比例不足,贝壳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补齐差额,并按会计准则将股票价值分摊至薪酬科目,最终形成账面上的“天价年薪”。
这种会计处理在国际资本市场并不罕见。亚马逊CEO贝佐斯、特斯拉CEO马斯克都曾因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过百亿美元级“年薪”,但其本质是未来数年的预期收益提前折现。
贝壳的特别之处在于,其股权激励行权价仅为市价的38%(2023年数据),这确实引发了“低价套现”的质疑。
但需要明确的是:行权价设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而贝壳过半投票权由彭永东团队通过左晖家族信托委托掌控,程序合法性并无瑕疵。
争议的核心实则是规则与价值观的冲突——当法律允许的薪酬机制与公众期待的“公平感”背离时,该修改规则还是调整认知?至少从现行法看,彭永东没有逾越红线。
贝壳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其必须用重激励绑定核心团队。
左晖离世后,ACN(经纪人合作网络)模式面临加盟商离心、互联网平台冲击等多重挑战。2024年财报显示,贝壳存量房交易利润同比减少10.1亿元,但新房业务通过抽佣率提升(部分区域达23%)勉强维持增长。
这种“刀尖上跳舞”的转型,需要管理层极强的战略定力。
股权激励在此刻的作用是双刃剑:一方面,它将高管利益与公司股价深度绑定,避免职业经理人短视决策(如2024年贝壳竞拍成都地块探索C2M模式,正是长期布局);另一方面,当行权条件仅与股价挂钩时,可能催生“市值管理优先于业务健康”的扭曲。
对比国际同行,美国RE/MAX高管薪酬仅占净利润3%-5%,而贝壳这一比例达29.6%。这种差异恰恰反映了平台经济的特殊性——贝壳的4.6万家门店、45.9万名经纪人构成的生态链,其稳定性高度依赖顶层设计者的控制力。
用彭永东的话说:“没有增长最可怕”,而增长需要支付“领袖溢价”。
公众的愤怒源于两个反差:一是经纪人年均收入6.8万元与高管薪酬的8000倍差距;二是净利润下滑30%时薪酬仍在飙升。
但若因此否定民企自主决策权,将引发更严重的市场扭曲。
万科郁亮自愿放弃奖金领1万元月薪,是房企寒冬中的悲情选择;而贝壳坚持市场化激励,则是资本对管理价值的定价。
两种路径没有对错,只有适不适合——2024年贝壳营业成本激增25.8%,但非房业务收入占比提升至33.8%,证明战略转型初见成效。若此时削弱激励,可能导致人才流失与战略溃败。
彭永东捐赠4.4亿股票用于基层福利的举措虽被质疑“公关作秀”,但从制度层面看,这恰是民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多元路径之一。
公众期待企业“先分蛋糕再做大”,而资本逻辑要求“用蛋糕吸引做蛋糕的人”。两者的矛盾,本质是效率与公平的永恒博弈。
贝壳的争议暴露出一个深层悖论:当民企完全合法合规时,公众仍会用道德标尺审判其商业决策。
这种情绪可以理解,但若演变为对民企治理权的系统性否定,将危及市场经济的根基。
回看事实链:7亿年薪是港股规则下的会计结果,经股东会合法授权;经纪人低收入是平台抽佣模式与行业竞争的结果,不能简单归咎于高管贪欲;捐赠行为虽有争议,但资金流向可被追踪审计。
当所有环节均未突破法律框架时,舆论的过度干预反而可能催生“寒蝉效应”——让企业家不敢拿高薪,也不敢创新。
中国民营经济的活力,正源于对“契约精神”与“产权保护”的坚持。彭永东的天价年薪或许刺眼,但只要合法合规,便是市场给予创新者的勋章。
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家哈耶克所言:“通往奴役之路,往往由善意铺就。”
对民企薪酬的讨论,或许该回到最朴素的起点——信法律,尊市场,守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