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谈大湾网

广谈大湾网 首页 资讯 湾区资讯 查看内容

爬塔吊闹“自杀”,广州两男子先后被行拘

2020-11-29 09:02| 发布者: 淡然一笑

摘要: 近日,广州南沙警方接连处置2起攀爬塔吊扬言“自杀”的案件,2名违法人员均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11月17日上午11时许,南沙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塘坑某在建工地有一名男子爬上塔吊扬言要自杀。接报后,南沙警 ...

近日,广州南沙警方接连处置2起攀爬塔吊扬言“自杀”的案件,2名违法人员均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


11月17日上午11时许,南沙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塘坑某在建工地有一名男子爬上塔吊扬言要自杀。接报后,南沙警方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站立在该工地的一台塔吊机上,情绪较为激动,不听从警方和现场工作人员的规劝。为确保该男子生命安全,及时恢复现场施工秩序,南沙警方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先后协调了劳监、教育、消防、“120”等相关部门以及警务谈判专家到现场协同处理。


经了解,该男子张某(32岁,湖南宜章人)其因讨要工程款而爬上工地塔吊扬言自杀。在警方和区相关部门工作和反复劝导下,18日23时50分许,张某安全返回地面。但因长时间处于塔吊上,张某体力不支,“120”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11月25日上午9时许,南沙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黄阁镇滨水大道东路某项目工地的塔吊上有人扬言自杀。接报后,警方马上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并通知“120”、消防以及区相关部门到场协助。民警到场后了解得知,塔吊上的男子为黄某(38岁,湖北通山人),其声称被工地拖欠建材款,若不为其解决欠款的问题,就要从塔吊上跳下去。经现场救援人员的多番劝说,26日下午14时许,黄某安全返回地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张某、黄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南沙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黄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0日和5日的处罚。


南沙警方提醒


公民在反映诉求和问题时,应当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方式解决。采取过激行为,既有可能发生意外,也会浪费社会资源,甚至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害。警方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坚决依法处罚。




来源:信息时报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 发布新帖

  • QQ客服

  • 微信公众号

  • 移动端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