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登录 免费注册
2025-3-22 15:30| 发布者: 如风
广东一名消费者花费5.5元在超市买了一包腐竹,付款后竟然发现该包腐竹过期了1天,因协商赔偿无果,他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00元损失。近日,本案经广东法院审理后,判决超市向消费者赔偿1000元。
发布新帖
QQ客服
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