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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治網暴,這些情形從重處罰!

2023-6-10 12:18|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5月23日,武漢校園小學生被撞致死。經歷喪子之痛的母親出鏡維權,被一些網友惡意揣測長相、身材、衣着,網暴或成這位母親墜樓的重要原因。設計圖片《徵求意見稿》共20條,包括維護公民權益和網絡秩序、嚴懲網絡暴力 ...

5月23日,武漢校園小學生被撞致死。經歷喪子之痛的母親出鏡維權,被一些網友惡意揣測長相、身材、衣着,網暴或成這位母親墜樓的重要原因。設計圖片


《徵求意見稿》共20條,包括維護公民權益和網絡秩序、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提供法律救濟、完善綜合治理措施等內容。


重點打擊網絡暴力惡意發起者

《徵求意見稿》提出,依法懲治網絡誹謗、網絡侮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線下滋擾、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的惡意營銷炒作等行為。對於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應當依法嚴肅追究,切實矯正「法不責眾」錯誤傾向。重點打擊網絡暴力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讓人民群眾充分感受到公平正義。


組織「人肉搜索」情節嚴重或將入刑

根據《徵求意見稿》,實施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具有五種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包括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實施;組織「水軍」「打手」實施;編造「涉性」話題侵害他人人格尊嚴;利用「深度合成」技術發布違法或者不良信息,違背公序良俗、倫理道德;網絡服務提供者發起組織的。


指導意見也提出,在信息網絡上製造、散布謠言,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以誹謗罪定罪處罰;在信息網絡上採取肆意謾罵、惡毒攻擊、披露隱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以侮辱罪定罪處罰。此外,組織「人肉搜索」,在信息網絡上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發布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


此外,實施網絡侮辱誹謗行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以及隨意以普通公眾為侵害對象,引發大量低俗、惡意評論,影響公眾安全感等情形,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被提起公訴。


內地近年發生過多宗網暴致人自殺事件。本月2日,武漢校園被撞致死小學生的母親墜樓身亡,引發懲治網絡暴力行為的討論。此前不久,這位剛剛經歷喪子之痛的母親出鏡維權,被一些網友惡意揣測長相、衣着,這被認為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專家解讀:網暴不存在「法不責眾」 而是「違法必究」


長期代理刑事訴訟案件的北京市亞歐律師事務所彭憲華律師表示,網絡暴力案件量巨大、涉案人數較多,加之犯罪嫌疑人隱藏在電腦背後,因此偵辦網暴案件較慢、向社會反饋滯後等現象時有發生,給不少民眾造成網絡暴力「法不責眾」的錯覺。但「法不責眾」是偽命題,中國法制體系不存在「法不責眾」,僅存在「違法必究、有案必究」的司法實踐。



釋放重拳偵辦網暴犯罪信號

彭憲華指出,在網絡世界中你一言、我一語,你懷疑、我附和致使網絡暴力常態化,因此如何確定主犯、共犯是司法實踐的重要課題。此外,根治網暴的司法困難,還包括違法犯罪造成的後果無法量化、公安機關調取證據困難、犯罪人數眾多、被害人眾多等,這對於實現「罪罰相適應」存在挑戰。不過,此次《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的出台,釋放出中國將重拳偵辦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信號,法律人士亦在期待進一步的司法解釋與辦案細則。


根治網暴是複雜的生態工程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力表示,此次《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了網絡暴力的適用法律,包括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侮辱罪規定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樣的處罰不可謂不重,可是社會實踐反映出諸多問題,網暴的態勢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遏制。


張力指出,刑法規定的侮辱罪除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之外,是自訴罪,即我們常言道「民不告、官不理」,這是因為侮辱罪造成的損害程度帶有很大的主觀性,因此在以往慣例中司法是消極介入居多。他認為,根治網暴是複雜的生態工程,司法機構、平台企業、行政部門都應負有治理責任。


「在沒有網絡之前,人類社交也有匿名話術的存在,只是網絡賦予言論更強的傳播能力和隱匿能力,首先社會上應達成一種共識,就是言論是留存的,經得起追查,對其引發的後果要有責任意識;其次有關的平台企業應加強點對點的保障,尤其是對未成年人、老年人、心理健康弱勢群體及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近親屬,作為重點關注對象。」他認為比起懲罰施暴者,保護網暴受害者的權益亦同樣重要,並具現實可操作性,希望對網暴受害者的司法救濟途徑能得到完善。


今年兩會期間,「治理網絡暴力」是不少代表委員關注的議題,香港文匯報於3月13日A9版曾就此刊發專題報道。


文匯社評 | 借鑒內地嚴懲網暴 完善法例加強執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昨日發布《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釋放出內地將重拳打擊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信號。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打擊網絡犯罪是全球範圍內的大勢所趨、應有之義。本港應該積極借鑒內地和海外的經驗,完善本地懲治網絡犯罪的相關法例條文,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


內地近年發生過多起網絡暴力致人自殺的事件。本月2日,武漢一名小學生在校園被撞身亡,其母親接受媒體訪問,為兒子維權,卻遭一些網民惡意揣測其長相、衣着,對其作出惡意攻擊,令受害者受到嚴重的「二次傷害」,該母親其後墮樓身亡。事件令人高度關注網絡暴力對個人和社會的傷害。


有內地法律專家分析,此次徵求意見稿帶出兩個重要信息。首先,網上言論可以追究,也需要負法律責任,且後果可以很嚴重。徵求意見稿對於針對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組織「水軍」和「打手」、編造「涉性」話題、利用合成技術發布違法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組織網絡暴力此五類行為,明確應當從重處罰。適用法律包括刑法第246條的侮辱罪等,最高刑罰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是要切實矯正「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網絡暴力案件由於涉案人數眾多,加之犯罪嫌疑人隱藏在電腦背後,偵辦難度較高。很多網民存在一種「法不責眾」的錯覺,跟隨煽動者一起去起哄,尤其是涉及語言暴力、起底等網絡暴力案件。內地法制體系不存在所謂「法不責眾」,而是堅持「違法必究、有案必究」的司法實踐。此次徵求意見稿強調,將重點打擊網絡暴力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讓民眾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對追究違法行為不缺位。


懲治網絡暴力在世界範圍內有不少先例。美國早在2009年就出台《梅根·梅爾網絡欺凌預防法》,規定實施網絡欺凌將構成犯罪,最高可處以不超過2年的監禁。德國於2017年通過《網絡實施法》,明確社交媒體在獲悉「煽動、散布仇恨的不良信息等明顯非法內容」出現後24小時內必須將其移除,否則最高罰款5,000萬歐元。韓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則對使用「人肉搜索」手段將他人信息曝光的行為,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萬韓圜以下的罰金。


本港近年網絡暴力案件層出不窮,尤其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有暴徒在網絡上起底官員、警員或意見不同者,甚至威脅他人生命安全。這些實施網絡暴力的人,很多就是現實世界中的暴徒,其線上線下的行為都是為了攻擊政府、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


特區政府多次強調,根據香港現行法例,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原則上均適用於網絡世界,包括社交媒體及手機通訊軟件。本港於2021年10月實施《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新增了打擊起底條文,確立了「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的罪名。去年10月,一名男子未經女方同意在社交媒體披露前女友的個人資料,被判處監禁8個月,是首次涉及起底罪行的判刑。


本港持續強化打擊網絡暴力的罪行,無論是針對個人的起底還是煽動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都將嚴懲不貸。特區政府應參考內地和海外懲治網絡暴力的經驗,例如其適用法律和罰則,結合本地司法實踐,持續完善懲治網絡暴力的法例,加大執法力度,保持本港網絡守法、安寧,更有效保障市民免受網暴傷害。


內地近年引發爭議的網暴事件


▶「少婦出軌快遞小哥」造謠者被拘

2020年7月7日,居住在浙江杭州的谷女士取快遞時,被超市店主郎某某偷拍視頻,郎某某還和朋友何某某捏造了谷女士與快遞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內容並發在多個微信群,「少婦出軌快遞小哥」就此傳播開來。谷女士飽受其擾,陷入一種「社會性死亡」的狀態。同年8月,谷女士報警後,郎、何二人因誹謗他人被行政拘留。


▶劉學州尋親後自盡

2021年12月,15歲的劉學州發布尋親信息後,輾轉找到親生父母。認親後發現父母各自成了家,他成為對方難以接納的難題,繼而被生母拉黑微信。劉學州在網上晒出與生母的電話錄音後,生母指責他強行向生父母索要房產。輿論瞬間壓向劉學州,他被罵自導自演炒作。2022年1月24日,劉學州在海南三亞發布一封七千字遺書之後自盡身亡。


▶「粉髮女孩」抑鬱自殺

2022年7月,浙江杭州女孩鄭靈華拿着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向病床前的爺爺報喜,沒想到照片流出後,部分網民就鄭靈華粉紅色的頭髮對其展開謾罵和攻擊,鄭靈華被貼上了「陪酒女」「髮廊妹」等標籤。鄭靈華的維權數次陷入困境,還被診斷為抑鬱症,次年自殺去世。


▶網紅「管管」服農藥自殺

2021年6月,網紅「管管」開始記錄其駕駛拖拉機從老家山東平邑前往西藏的經歷,走紅後,他開始直播帶貨。然而,每次直播時總是有「黑粉」搗亂,通過評論、搬運視頻另外配文等方式對其進行攻擊,誣衊其賣假貨行騙,故意炒作圈錢。今年2月11日,「管管」在直播時服下農藥自殺。


▶被撞致死小學生母親墜樓

今年5月23日,湖北武漢一名一年級學生被老師駕車撞傷後不幸離世,其母親在事故後多次發聲維權,但在出鏡後被部分網民惡意評價長相及穿着:「精心打扮後接受採訪」「這位媽媽想成為網紅嗎」「花錢買熱搜」。該學生母親6月2日墜樓身亡。


記者:王玨、孟冰
報紙編輯:裴軍運
網絡編輯:梁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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