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些违法可申请“首违警告”,外地车主看过来!
今年春节期间 深圳交警采取多项人性化执法措施 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和好评
自2021年4月1日起 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 不影响交通的特定违法行为 可申请首违警告人性化执法措施 由于收到不少市民的咨询 现对该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1 首违警告适用情形
1、除高速公路外,乘车人首次在其他道路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首次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3、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首次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4、首次使用宜停车未按规定缴费的;
5、除高速公路外,外地货车首次在其他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6、首次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HOV多乘员车道)。
2 适用规则
(一)首宗:仅适用首宗违法,暂不设周期。同时有多宗不同类型违法符合首违警告的,只对最早产生的第一宗给予警告。
(二)认车不认人:以机动车违法记录为准。
(三)实施时间:本措施自2021年4月1日(含)起实施,2021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违法行为不适用本措施。
(四)违法清零:当事人申请首宗违法警告处罚的,须将2021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理完毕。
(五)申请途径:当事人可通过深圳交警星级用户通过线上违法申诉申请或辖区大队违例业务窗口现场申请的方式。
这次推出外地车辆首违警告为何不适用所有违法?
考虑到有些违法在深圳处罚但外地尚未处罚,且外地车辆初次来深,不熟悉、不了解深圳特区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导致违法,对此类初次违法且违法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罚款处罚。
但外地和深圳同时处罚的违法行为,如:闯红灯、酒驾、违停等违法,不符合首违警告适用条件。
各位驾乘人员注意了 给予警告的前提是 不了解深圳法规且主观无过错 闯红灯、酒驾等 危害道路安全的行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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