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晚,微博认证为“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的微博用户@陈静瑜肺腑之言 发文称,有肺移植团队在转移肺源时,按照规定向四川航空报备,但川航认为,器官箱超过了规定的携带尺寸,必须得给器官箱也买张机票。 3月20日,四川航空的相关负责人回应:双方达成一致,退还占座费用,也取得了旅客谅解。 医生称器官转运需另购机票 记者注意到,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于2016年5月发布的《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OPO工作人员在明确获取人体捐献器官时间后,根据实际需要,航空运输时应当将航班班次通过航空公司客服电话直接向其通报,铁路运输时应当将火车车次等信息通过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向有关单位通报。公路运输时应当优先使用救护车运输,经过收费公路收费站时可优先通过。到达机场、车站后,OPO工作人员优先办理乘机、乘车手续,并优先通过安全检查,实现快速登机或乘车。 通关时,OPO工作人员应当携带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书,人体捐献器官运输箱应当在箱外显著位置张贴人体器官运输专用标志。检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拨打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查验相关信息,并留存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书副本。人体捐献器官运输箱应当接受X射线行李安检仪器设备的检查,无疑点的可不再进行开箱检查。器官运输箱内含有航空、铁路部门禁止或限制携带物品的,应当事先取得航空、铁路部门的同意;含有保存人体捐献器官所必须的液态物品的,不受液态物品航空、铁路运输条件的限制,但均应满足存储和运输安全要求。OPO工作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人体捐献器官运输箱除外)按照正常程序接受民航、铁路安全检查。 现有规定中,对人体器官转运箱的尺寸和超出尺寸是否需要另外购买机票等,未给出明确规定。 川航回应:退还占座费用 3月20日,记者联系了四川航空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该旅客携带的人体器官的容器,超过了公司旅客手提行李的最大尺寸,按照现行业务规定,(当时)工作人员按占座行李的方式来办理。 “昨晚我们的工作人员已和旅客取得了联系,出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我们会为他的占座行李办理退款。这个处置是双方达成一致,也取得了旅客谅解。”该负责人称。 同时,川航方面介绍,在航班保障上,由于考虑到人体器官运输的特殊性,机组进行了积极协调,申请优先落地,所以这个航班比计划时间提前了20分钟落地 来源于澎湃新闻、红星新闻、广州日报,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后台联系微信,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