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刊登行政长官公告,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启用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的批复》(下称《批复》),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共计66428平方米,将于18日零时起启用并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口岸正式开通日期由粤澳两地政府商定。 根据《批复》,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请示并应澳门特别行政区请求,国务院就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的启用日期及范围批复如下: 作为促进粤港澳深度合作的重点工程,新横琴口岸总投资约260亿元,涵盖口岸功能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区、口岸综合开发及配套三大功能体系,设计日通关量22.2万人次,年通关量8000万人次。 201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2019年12月,横琴口岸已全面具备旅检通关条件。 现场走访看到,口岸的旅检区域焕然一新,联检大楼内部空间宽敞明亮,各项通关设备已经全部就位。联检大楼的一楼为横琴至澳门通关区域,二楼为澳门至横琴通关区域,共有合作自助通道、传统人工通道、合作人工通道三种通关方式,并将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创新通关模式。 据悉,新横琴口岸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最先进智能便捷的现代化口岸,将有效促进横琴扩大开放,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