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3月19日发布警情通报:针对“路虎别停奔驰致追尾”一事,我局已将其立为刑事案件,并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25年12月10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驾车行驶至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时,遭一辆黑色路虎在道路畅通情况下,1分钟内连续8次急刹别停,最终追尾,车辆受损严重。事发后,交警认为路虎车主涉嫌危险驾驶,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交警多次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未果。
被路虎别停8次的当事人发声:4S店定损10万,这种事情明显是有侵权人,所以保险公司也无法理赔。车是一直没有修,证据这么明显,他(别车人)应该遭到治安处罚,比如口头警告啊,但这些都没有。
交警现场认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未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后续却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不予立案。
交警称多次向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移交案件,均未被接受。当事人自行报案后派出所立为行政案件,2月3日朝阳区分局又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调查。吕先生近10万元修车费理赔无门,车辆折旧损失约6万元。
记者联系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民警详细记录了记者反馈的问题后表示“将由案件经办民警进行回复”。桂林路派出所称需向分局报备却“没有分局联系方式”。
3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通知吕先生,刑事复议认定“原不予立案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决定,责令重新调查。目前案件已重启,结果预计一个月内出炉。
【人民锐评】
简单案件莫成维权难题
这是一份迟来的“通报”。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却在反复摇摆中,消耗着执法公信力,更牵动着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敏感神经,值得深刻反思。
今日中国,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政府自净机制日趋完善,监督网络越织越密,但有违法案件必定一查到底,谁若袒护也绝不姑息。看到这一点,有些疑虑就没有必要。
更需当地反躬自省的是,这一过程暴露的推诿扯皮、漠视群众诉求的问题。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不会遇到大案要案,对公平正义的感知,恰恰藏在一次交通事故的公正认定中、一次邻里纠纷的妥善调解中、一次民生诉求的及时回应里。执法者守的是法律底线,护的是群众心安、更是一方营商环境与发展生态,不应当让简单案件变成群众的维权难题。良法善治的真谛,从来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主动为民解忧、切实定分止争,让群众遇到问题能找到地方、讨到说法、得到公道。
细节见真章,小事显作为。各级执法司法机关乃至行政机关,都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始终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作为检验自身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以尽心尽力的履职,给群众带去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实打实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