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时间
担保费率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6年3月31日。
二、优惠费率执行标准
(一)以下项目按0.25%/年的优惠担保费率执行:
1.经营范围属于2025年重点县域扶持农业产业名单内的担保项目,优惠担保费率仅对该产业所属县域开放执行(详见文末);
2.广东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改革创新实验区内发生的担保项目;
3.“粤农担·粮食担保贷”、“粤农担·村集体经济组织担保贷”、“粤农担·新农创业担保贷”、“粤农担·乡村振兴担保贷”、“粤农担·渔船捕捞担保贷”及“粤农担·海洋牧场担保贷”担保产品方案项下项目。
(二)以下项目按0.50%/年的优惠担保费率执行:
1.从事生猪(含肉猪、种猪、仔猪、能繁母猪、其他猪)生产经营的项目;
2.公司印发的重点县域内发生的担保项目(详见文末);
3.担保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的首保项目;
4.“粤农担·休闲农业担保贷”担保产品方案项下项目。
(三)除以上情形和经公司印发的其他担保产品方案、公司审批通过或协议约定的从其规定外,其余担保项目按0.75%/年的担保费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