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一个名叫枫桥镇的小城里,发生了一件引发广泛讨论的家庭纠纷。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张家的三姐弟:大姐张芸、二姐张蕾和弟弟张明(均为化名)。
张家原本住在镇上一处老旧的居民楼里,房子年久失修,电梯经常出故障。
眼看着父母年纪渐长,上下楼越发吃力,两个姐姐的心里都格外不是滋味。
“爸妈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现在他们老了,我们不能让他们继续住在这么不方便的地方。”
一次家庭聚会上,张芸向妹妹张蕾提议,“要不我们姐妹俩一起攒钱,给爸妈换套新房子吧?”
张蕾当即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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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姐妹都在事业上小有成就,虽然称不上大富大贵,但供得起一套小户型的房子。
经过商量,姐妹俩决定各自拿出30万元,在镇中心购置一套二居室。
2018年春天,张家父母搬进了新房。
小区环境优美,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最重要的是有电梯,老人们出入再也不用爬楼梯了。
看着父母脸上洋溢的笑容,两姐妹觉得再辛苦也值得。
“我家两个闺女真是贴心,知道心疼父母。”
张母常常跟邻居们说起这事,眼里满是骄傲。
而两个女儿也经常轮流来看望父母,陪他们聊天,帮忙打扫卫生,生活过得其乐融融。
这时的弟弟张明已经很少回家。
他在外地做生意,一年到头难得见上一面。
逢年过节,也就是打个电话,说几句简单的问候就匆匆挂断。
对于姐姐们出资给父母买房的事,他从未过问,更没有提出要出一份力。
2023年,张父因病去世,张母也在半年后离开人世。
在处理完父母的丧事后,两姐妹商量着要把房子卖掉,毕竟留着也是空置。
经过市场评估,这套房子已经升值到120万元。
正当两姐妹准备按照当初的出资比例分配这笔钱时,许久不见踪影的弟弟张明突然出现了。
“这是爸妈的遗产,我是他们唯一的儿子,凭什么不能分?”张明态度强硬地要求参与分配,“照继承法,儿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面对弟弟突如其来的要求,两姐妹既惊讶又失望。
她们耐心地解释当初买房的初衷和过程,希望弟弟能够理解。
但张明却不依不饶,坚持要走法律程序。
无奈之下,这起家庭纠纷最终闹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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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两姐妹提供了当年购房的银行转账记录、与父母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小区物业和邻居们的证言,清晰地还原了整个购房过程。
法院经过详细调查后认定:这套房产虽然登记在父母名下,但实际出资人为张芸和张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的实际出资人对该不动产享有相应的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这120万元的房款应当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在两姐妹之间进行分配,各得60万元。
由于张明未对购房出资,且无法证明父母对该房产有实际出资,因此其无权参与分配。
这个判决不仅符合法理,也符合情理。
它告诉我们,在家庭财产关系中,“出力者得利”的原则应当得到尊重。
那些期望坐享其成、不劳而获的心态,终究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案件落幕后,张芸和张蕾虽然赢得了官司,但姐弟之情却再难回到从前。
孝顺不能只挂在嘴上,而要落实到行动中。
在父母健在时,子女们就应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日后因为遗产问题伤害了亲情。
法院的判决,不仅维护了公平正义,也为类似家庭矛盾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它再次证明即便是在亲情面前,也要守住法治的底线,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好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回望整个事件,我们不禁要问:如果张明在父母在世时也能多尽一份孝心,或许就不会有今天的纷争。
亲情固然重要,但若想让亲情长久,就必须建立在互相尊重、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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