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大学副教授,一个是香港地产界的精英中介,原本只是大围的一单普通租房交易,却在短短几小时内演变成了廉政公署(ICAC)铁腕反腐的刑事案件。更让人唏嘘的是,这位在学术圈颇有名望的学者,在被捕后竟称自己是“习惯了内地的方式”。究竟是无心之失,还是对法治的公然挑衅? 一、 1.6万的代价与1000元的“私了” 事件的起因平凡得不能再平凡。2025年岁末,随着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正式开审,更多令人错愕的细节被披露。 被告杜渡(Du Du,41岁),案发时任职香港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学系副教授。2022年11月6日,他通过美联物业的一名客户总监,看中了大围名城的一个单位,并当场签署了临时租赁协议,约定月租16,000港元。

然而,签约仅仅几小时后,杜教授反悔了。按照香港法律和合同约定,这种“悔约”意味着他必须支付一个月租金——即1.6万港元作为赔偿。 面对这笔并不算巨额、却让他感到“不甘心”的赔偿金,这位学者没有选择法律途径,而是开启了一场危险的试探。 二、 “在内地可以私了”:一份致命的傲慢 根据廉政公署的调查及控方证供,杜渡为了规避1.6万港元的赔偿,向美联物业的女经纪提出了一个方案:给对方1000港元现金,作为“辛苦费”,条件是让对方帮他隐瞒已经签署临约的事实,当做这件事从没发生过。

在两人的对话记录中,出现了令人深思的一幕: 杜渡在信息中询问经纪,大意是自己在内地处理类似交情时可以“私了”,并试探在香港是否也能如此操作。 面对这位高级知识分子的试探,女经纪当场明确拒绝,并严正告知:“香港有香港的标准。”随后,此事被举报至廉政公署。在香港这个对贪腐“零容忍”的法治社会,杜教授自以为是的“潜规则”,撞上了坚不可摧的法治红线。 三、 法庭交锋:不认罪背后的博弈 2025年12月22日,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正式开审。杜渡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在庭审现场,气氛凝重: - 控方指出:杜渡的行为是典型的行贿,意图诱使中介违反公司规章和法律,损害业主利益。
- 辩方辩解:杜教授在庭上表示不认罪,辩方律师则质疑中介证人是否因后续的投诉而怀恨在心,意图通过举报进行报复。
- 核心争议:1000港元虽然数额极小,但在《防止贿赂条例》面前,数额多少从不影响罪名的定性。杜渡的言论是否构成了主观上的行贿意图,成了法官判断的关键。
四、 编辑观察:学术光环下的法治盲区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全港热议,是因为它极具戏剧性的反差感。 一位大学副教授,平日里教授的是经济与金融,讲的是市场规则与契约精神,却在现实生活中试图用1000港元去瓦解一份价值1.6万港元的合同。更令人遗憾的是那句“习惯内地方式”,这不仅是对内地职场环境的片面误解,更是对香港廉洁文化的极度无知。

在香港,ICAC的咖啡从来不是白喝的。从当年的“陈志云案”到如今的“千元行贿案”,香港社会的基石正是这种“不论贫富、不计多寡”的廉洁标准。 五、 最新进展 截至2025年12月23日,案件审讯仍在继续。杜渡目前获准保释,但如果罪名成立,他面临的不单是罚款或监禁,更是其苦心经营多年的学术声誉的彻底崩塌,以及可能失去教职的职业毁灭。 小编手记: 1000块钱,可能只是一顿高级晚餐的费用,但在法治面前,它重如泰山。杜教授的教训告诉我们:尊重一个地方的规则,是成年人最基本的修养。无论你是什么身份,身处何地,规则就是规则,没有“私了”的余地。 来源:港闻港事、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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