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却说“我们还有感情”
“这是不是我的错,错不该私自打开他的手机”
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这位大姐无论理性还是情感,都是摇摆不定,不知如何处理,最后无奈上网寻求大众“指点迷津”。
帖子一发,评论区炸开了锅:
“出轨在香港很常见,与其默默忍受,不如潇洒离开”
“40 岁是人生的新起点,而不是终点,未来还有很多选择”
“垃圾永远都是垃圾,别抱着不放拖累自己!!”
网络上,大家对“出轨”这件事态度很一致:零容忍,必须分。
但现实生活,哪有那么简单?
看着大家劝她离婚,大姐对于网友们的建议,回复的很是踟躇“我们还是有感情的”
网友急了:
“感情?他都出轨了还谈什么感情!”
“出轨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长痛不如短痛”。
聊着聊着,大姐才吐露出更多心声:
她现在的公司快不行了,最多再做一年就可能要解散了;大姐今年40岁,重新找工作并不容易,她对未来并不乐观;离婚不是两个人的事,亲戚朋友会怎么看?香港居住不易,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在两人名下,离婚的话,如何分割?
这时候离婚,等于从“舒适圈”跳出来,迈向一个“未知”的未来。
人往往对未知的事物充满恐惧。
想得太多,就怕飞蛾扑火
人对未知的恐惧,往往在于把未知想象得过于艰难。
当人了解或经历以后,就会发现,它或许并非不可逾越。
一些熟悉香港法律的网友,对于大姐的“顾虑”,给出了极为实际的建议:
“收集所有能证明他出轨的证据,多备份几份存好”,同时 “管理好自己的财产”
他们指出了香港婚姻法中的关键保障——“离婚后配偶扶养费制度”。
这项制度,正是为了保障婚姻中经济弱势一方(通常是女方)在离婚后的生活。
像大姐这样的状态,可以证明自身基本生活困难或无谋生能力,就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向法院申请“离婚赡养费”,从而确保离婚后“弱势一方”仍能维持接近婚姻期间的生活水准。
赡养费的数额,法庭会综合考量七大因素:
1. 双方收入、谋生能力及经济来源;
2. 双方经济需要与负担;
3. 婚姻破裂前的生活水平;
4. 年龄及婚姻存续期;
5. 身体健康状况;
6. 对家庭的贡献(包括家务、育儿);
7. 因离婚丧失的利益(如退休金)
而大姐丈夫“出轨”的证据,将会影响法官判定“抚养费”的金额和期限。
这条法律路径,缓解了大姐对失业后生活的焦虑。
谁弱谁有理?
事实上,香港的婚姻法不仅在抚养费上有所倾斜,更整体倾向于保护婚姻中的“弱势一方”。
一旦启动离婚程序,双方必须全面披露全球范围内的所有资产与负债,包括房产、保单、股票、信托、乃至未来可能继承的遗产。
分割的基本原则是:
若资产仅够维持基本生活,则按双方实际需求分配。
若资产在满足基本需求后仍有盈余,则通常以平分(50/50)为起点。
这意味着,大姐与丈夫的婚后财产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婚前财产(如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双方共同投入增值等),大概率会被纳入家庭总资产参与分割。此外,作为经济弱势方,她也很可能获得前夫支付的定期赡养费。
公平的财产分割加上定期赡养费,将为大姐离婚后的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正如网友建议,她完全可以用这些资源提升自己、丰富生活,即便离婚,也能开启更光明的人生新篇章。
一场未知的旅程
在网友们的“五花八门”的建议和科普下,让大姐渐渐冷静下来·····
当天晚上,大姐和丈夫摊牌了。
“不是我,我是被骗的”
即便看到大姐甩出他开房票据上重点标注的“时间和人数”,大姐丈夫依旧嘴硬。
后续还将“出轨开房的票据”和账号一同删除,以图消灭所有证据。幸好大姐昨天在网友们的建议下,保留了下来。
“人就一辈子,有今生没来世···”
最后,大姐很庆幸,她们现在没有孩子,离婚也不用考量孩子的情感,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没有那么多电视里的“歇斯底里”,多的是在沉默中完成的“权衡利弊”。
香港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