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将发放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 日前,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自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 据悉,《措施》的发布旨在抓好该市疫情防控中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努力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推动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据中汽协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78.3万辆和194.1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3.5%和27%,同比分别下降24.6%和18%。中汽协还预测,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行业的正常运行节奏,短期内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将受到巨大冲击。 为了提振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措施》提出,广州将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同时,自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该市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该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将给予3000元补助。 根据2019年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地方在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此后,多个地区纷纷响应,相继出台了相应措施。例如今年2月,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对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深圳市不再给予地方购置补贴,转为给予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可见,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汽车市场的冲击,以及补贴退坡等因素使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大幅下滑等情况,广州等地开始及时调整方向,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除广州外,佛山此前发布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也表示会给予地方购车补贴。该通知提出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给予每辆车补贴2000元至5000元不等。 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广东省对稳定汽车消费,出台相关政策的积极性最高,这可能与其“国内汽车第一大省”的身份有关。数据显示,2019年,广东省汽车产量为311.7万辆,占全国汽车产量的12.2%,位列第一。其中,广州、深圳、佛山是广东省3大汽车产业基地。广东省政府也于近日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其第16条明确提到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快广州、深圳新增汽车指标放号,优先保障家庭首购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