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一次婚,轻松赚十万”?
这不是坊间传言,而是真实存在的招募广告。看似只是签个名字、走个流程,却牵扯出一个跨境运作、分工明确的假结婚犯罪集团。
最近,港陆执法部门联手出击,成功捣破这个组织,一举拘捕47人,包括主脑、骨干、参与者,一网打尽!
但追根究底,我们不禁要问:到底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愿意铤而走险,走上假结婚这条路?
很简单,动机很现实——为了拿香港身份。
有人想来港工作、享福利,有人急着团聚家人,也有人看上了“一卡在手、全球通行”的优势。
但当合法渠道走不通时,一些人便动起了歪脑筋:既然“配偶团聚”能拿单程证,那我就“结个婚”,真假无所谓,拿到证就行。
而某些香港人呢,则抱着“应该不犯法吧?”、“签个名赚十万,轻松钱谁不爱”的心态,成了“婚姻工具人”。
于是,一个高度组织化、制度化的假结婚集团,就这么“应运而生”。
根据入境事务处11月17日公布的信息,这个集团不仅有“招聘广告”,还搞“拉人头佣金制”。
他们用拍卖网站和即时通讯软件发布招募信息,精准目标是“20岁以上女性”和“25岁以上男性”,广告语一个比一个诱人:
“结婚一次赚十万!”
“现金交易,事成即付!”
“绝对安全,包教包会!”
有人专职招募香港居民配合结婚;
有人替你准备结婚文件、拍结婚照;
还有人带你“赴内地登记”;
最后更有人培训你如何应对入境处面试,包括“怎样像夫妻那样回答问题”。
不仅如此,这个集团还让参与者转身成为“代理”,发展下线,每拉一单,能抽佣几千元。某香港居民就因为参与了一次假结婚,后来又协助安排了5宗案件,妥妥的“婚托变中介”。
你可能以为:哎呀,不就是假结婚嘛,只要演得好,谁会查?
2023至2024年间,香港与内地执法部门发现了60多宗作案手法雷同的个案,经过深入调查,终于锁定该犯罪集团。
17日展开代号“闪刺2025”的行动,搜查两个住宅单位,拘捕两名核心主脑(43岁女、57岁男)以及多名涉案人士,共47人落网!
这47人中包括32名香港居民、5名非本地居民,以及内地方面抓捕的2名骨干与8名内地参与者,年龄横跨20至65岁。
更劲爆的是:这两名主脑不止策划假婚姻,自己也下场“假结婚”,属实是“婚托中的战斗机”。
据估算,该集团在两年内牵涉金额高达750万港元!
是的,假结婚=大生意,但也=大风险。
入境事务主任邓伟业特别提醒公众:不要轻信赚快钱的广告,违法所得往往伴随着高昂的代价。
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一经定罪,最高可判14年监禁及罚款15万港元;
若有人为促成婚姻、获取结婚证明书而故意作出虚假誓言,也属违法,可判监7年;
串谋欺诈罪最高同样可判14年。
换句话说,不仅结不了婚,还可能直接结个“铁窗缘”。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被假结婚集团“招揽入局”。有些人虽然不是被组织操控,却也选择了隐瞒、造假,试图绕过制度、骗取身份。结果,同样逃不过法律的追责。
赵女士于2001年在内地和港人登记结婚,几个月后在深圳离婚。
但她在申请单程证期间,却隐瞒了这个关键事实。
2006年,她顺利来港,靠的正是“配偶团聚”的名义。
最讽刺的是,在入境当天,她还亲口向入境处职员说:“我已婚。”
就这样,一段早已失效的婚姻关系,成了她拿香港身份的“敲门砖”。
然而,时间从不偏袒谁。
多年之后,她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时,入境处一查,问题全浮出水面。内地公安机关更回信确认她在申请过程中并未说明已离婚,属于骗取单程证。
案件一路打到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一句话掷地有声:“她在说谎,不是误会,是有意识地撒谎。”
最终,赵女士的香港身份证被吊销,永久居民申请被拒绝,司法覆核也当场被驳回。这场历时20多年的“隐瞒战”,在真相面前轰然崩塌。
她不是集团成员,没有拉人头,没有收佣金,只是瞒了一句“我已离婚”——但后果一样严重。
这也正是法律最严肃的提醒:无论你是主动造假,还是“顺水推舟”撒个小谎,骗取身份这条路都走不通。
不要低估制度的审查能力,也不要高估侥幸心理的“安全性”。
今天可能没人发现,明天也许没事,但一旦出问题,就可能像赵女士那样,前功尽弃。
回过头看,不管是集团式假结婚,还是个人式欺瞒,其实都源自一个共同心态:想走捷径。
但捷径不是快车道,是下坡路;轻松赚十万的诱惑背后,往往是牢狱十年起跳的代价。
别把婚姻当“工具”,别让身份变“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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