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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骂业主、打砸业委会,珠海物业服务差真的没办法吗?

2025-11-16 12:47|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写下这个标题,我压力很大。就这几天,因为其他物业题材的作品,有关部门还派了一堆人上门了解情况,尽管过程很平和。此时,我才切身感受到,当一个普通业主想要发声时,会面临怎样的无形重压。前言大家先看完这段视 ...

写下这个标题,我压力很大。就这几天,因为其他物业题材的作品,有关部门还派了一堆人上门了解情况,尽管过程很平和。此时,我才切身感受到,当一个普通业主想要发声时,会面临怎样的无形重压。



前言



一、梳理珠海二十年来的公开案例

物业与业主的冲突,背后是权力与利益的模糊地带。物业的本职是“服务”,但现实中常以“管理者”自居,权力边界模糊。在珠海,这一矛盾尤为突出。由于投资客、候鸟业主多,业委会成立极其困难,导致物业服务几乎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只要一备案,物业费和服务质量,住建部管不着,物价局管不着,警察管不着,法院也管不着。

矛盾焦点,往往直指利益与权力的模糊地带。电梯广告收入归谁?公共停车位收益多少?有4年间被物业多收近20万公摊电费,这只是公共收益黑洞的冰山一角。停车费从280元飙升至450元,业主无奈对簿公堂;更有小区,同样的服务却存在每平米2.8元、6元、8元三种收费,合理性备受质疑。数据显示,珠海真正货真价实的五星级物业服务小区仅13个,但按此标准收费的却远多于此。服务与价格错位,收益不透明,成为冲突最直接的导火索。

香洲法院对2012年事件的判决

物业服务,本该是安居乐业的基石,但在珠海,它却成了许多业主心中的痛。个体维权成本极高,物业违法代价却很低。的业主维权长达18年,有人打了业主只拘 5 天,有人要打两年官司才讨回公道……当物业从“服务者”异化为“管理者”时,真的没有办法吗?

知珠侠2025.3.23文章

我花了大量时间梳理珠海近二十年的物业纠纷案例,希望这些真实的记录,能够推动珠海物业管理规定的进步。

这篇文章里的每一个案例,都是公开可查的,有据可依。



第二部分:暴力的阴影

物业纠纷一旦诉诸暴力,性质就变了。它不再是争执,而是一种压制。

在珠海,此类案件时有发生。2019年,香洲一名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找物业理论,结果被工作人员扇了耳光。事后,打人者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南屏某小区,冲突中物业人员动了手,被行拘3天。而挨打的业主,后续打了两年多官司,只获得一万五千元的赔偿

2022年新闻报道截图

这两个案例摆在一起,揭示了一个冰冷的现实:违法成本与维权成本严重不对等。对一方而言,可能只是几天拘留;对另一方,则是长达数年的精力消耗。这种代价上的悬殊,无形中助长了有恃无恐的心态。

珠海中院判决,与物业的官司,从23年,打到25年二审

暴力,在这里成为一种最直接的威慑。它试图用最简单的方式告诉业主:维权是有风险的。当理性沟通的通道被暴力阻断,社区和谐的基石也就松动了。



第三部分:无声的胁迫

直接的暴力毕竟引人注目,更多业主面对的,是一种更日常、也更难应对的压力。这种压力不张扬,却足以让人身心俱疲。

常见的方式是停水断电。在横琴,业主赵某就因物业费纠纷,被物业断电长达30小时。生活瞬间停摆。此案后来历经诉讼,甚至被横琴法院选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从法律上为业主撑了腰。

2022年,物业公司对业主断电催缴物业费

但这背后,是业主付出的巨大时间和诉讼成本。物业将本应提供的服务,反转成了胁迫的工具。此外,不间断的上门催缴、甚至找到业主单位,都属于这种“软压迫”,目的都是制造心理负担,让你知难而退。

而当业主们意识到个体力量薄弱,准备抱团成立业委会时,会遭遇更强烈的阻击。阻力会精准地指向这个新生的集体代表机构。

2015年棕榈假日小区业委会办公室被不知名男子打砸

2015年,棕榈假日小区的业委会办公室,在关键时刻被砸得一片狼藉。无独有偶,2023年,时代倾城小区的业委会办公室在筹备阶段被人打砸,警方调查后,对涉案的物业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时代物业员工打砸小区业委会办公室

这种打砸,破坏的不是几件办公用品,而是业主们刚刚凝聚起来的共识和信心。它是一种信号:组织起来,将面对更强大的阻力。

从针对你个人的断电,到针对你们集体机构的打砸,这条 “升级的阻挠链”说明,问题的核心已超出普通纠纷。它是一场关于话语权和主导权的博弈。个体维权举步维艰,集体自治更是道阻且长。



四、 十八年维权与 “一区两物业” 的荒诞

时间,是维权中最耗不起的成本。珠海业主们的抗争,往往以年为单位计算。

龙洲湾花园的业主对此体会最深。从2005年到2023年,他们用了整整十八年才成功更换物业。没有业委会的岁月里,电梯故障无人修,公共收益不见踪影。每次维权如同拳头打在棉花上——要么被敷衍,要么被威胁。直到2023年业委会正式成立,这场持久战才暂告段落。

18年抗争,一代人的时间才换掉物业

赢了官司不等于赢了战争。2024年宝地康泰小区出现荒诞一幕:业主大会投票选聘的新物业无法进场,旧物业拒不退出。于是小区门口出现两拨保安对峙,业主回家要接受双重盘问,物业费不知该交给谁。

这种 “一区两物业”的僵局,暴露出更深的制度困境。司法判决在执行环节遭遇肠梗阻,旧物业凭借实际控制权与业主进行体力消耗战。拖得越久,业主群体越容易分化,维权热情越容易被消磨。

这两个案例形成完整链条:成立业委会平均需要数年,更换物业又可能面临拒不交接。维权路上每个环节都在与时间赛跑,而时间往往站在掌握资源的一方。当正义的实现需要以十年为单位来衡量时,本身就在劝退大多数普通人。

2024年宝地康泰小区两家物业守门

这种漫长的消耗战背后,是规则执行力的缺失。法律条文写在纸上,但落实到小区门口,却变成了谁更“硬”谁的较量。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珠海业委会成立率不足两成——不是业主不想,而是这条路实在太难。



第五部分:自治的壁垒

业委会成立难,是珠海物业问题的死结。数据显示,珠海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足两成。这个数字背后,是三重难以逾越的鸿沟。

首先是法律程序复杂。成立业委会需要经过联名申请、筹备组备案、业主大会投票等十余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被卡住……投票要满足 “双过半”——参与业主人数和面积都要过半。

在珠海这样的沿海城市,投资客多、候鸟业主多,要凑齐“双过半”更是难上加难。很多房子空置,业主联系不上;部分业主长期在外,对小区事务不关心。业委会筹备工作往往倒在投票这一关。

2016年,珠海某小区成立业委会太困难,业主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

其次是来自物业的阻力。……更常见的是软性阻挠:物业不提供业主清册;筹备会议找不到场地;业委会备案材料被反复退回。这些看似程序问题,实则都在消耗业主的耐心和精力

最后是业主自身的局限。成立业委会是项专业工作,需要懂法律、财务、工程的热心业主。但大多数人忙于生计,难以长期投入。业委会成员还要面对邻居的质疑,甚至人身安全威胁。

时代物业多年来,屡屡出现干涉业委会的行为,已经肆无忌惮

这三个因素叠加,导致业委会成立变成一场马拉松。龙洲湾业主花了18年,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而是系统本身设定了过高的门槛。当自治的通道被层层设卡,物业服务的监督就永远缺位。



第六部分:服务的错位

当物业从 “服务者”异化为“管理者”,矛盾便不可避免。这种错位体现在两个关键维度:收益权和处罚权

公共收益成为首要矛盾点。……这些本属全体业主的收益,往往成了一笔糊涂账

更根本的错位在于心态和行为。物业的本职是服务,收取物业费是提供等值服务的对价。但现实中,不少物业以 “管理费”自居,把业主当成管理对象。催缴物业费时采取停水断电、上门围堵等方式,这已远超服务边界

某物业公司居然还想去公司催缴物业费

这种错位有历史原因。前期物业由开发商指定,业主没有选择权。物业先于业主入驻,天然形成 “管理惯性”。加之监管缺失,这种错位被不断固化。

2025年,珠海某物业不配合政府做交接

结果是:业主出钱聘请的“管家”,反而成了小区的“主人”。公共收益不透明,服务质量却难监督。这种根本性的角色混乱,才是诸多物业纠纷的深层根源。



第七部分:监管的迷思

监管的缺位,是物业乱象持续存在的土壤。在珠海物业领域,常常出现一个矛盾现象:该管的时候看不见,不该管的时候却出手了。

典型案例是 “梅花豪庭”事件。物业公司主动将物业费从2.8元降至0.6元,这本是市场行为,却被街道办紧急叫停。叫停理由是 “程序不合规”——降价未经过半数业主表决。

街道制止物业单方面降价行为

这个案例暴露出监管的两难:物业费畸高时,很少见到监管部门介入;……而当物业主动降价时,却因程序问题被迅速叫停。这种选择性监管,让业主感到困惑。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监管边界模糊。物业与业主的纠纷,住建部门说是市场行为,物价部门说已放开定价,公安机关则认定为民事纠纷。业主投诉时,常常陷入 “九龙治水”的困境

监管缺位还体现在执行层面。即便业主赢得官司……法院判决成了 “纸面胜利”,实际维权成本依然压在业主肩上。

相关部门对物业的违法行为毫无办法

监管的尴尬在于:既要尊重市场规律,又要维护业主权益。但现实是,当业主要组织业主大会时,很少得到指导;当出现纠纷时,又缺乏快速介入机制。

这种监管的模糊地带,客观上纵容了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它让维权变成了一场消耗战,看谁更能耗得起。而时间,往往站在掌握资源的一方。

真正的监管,应该明确规则、畅通渠道、强化执行。既要防止物业公司擅权,也要指导业主依法维权。在服务与管理的天平上,监管应该成为公正的砝码,而不是缺席的裁判。



第八部分:理性的微光

当个体抗争代价高昂、集体自治道阻且长时,业主们的维权方式也在现实中演化,呈现出复杂的图景。

拉横幅、集体信访,以期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但这种方式虽能短时间内聚集声量,却难以形成根本的解决方案

通告显示,集体信访确实有作用

当然部分小区采取的方式都很理性。华发某小区2500多户业主联名,要求将物业费从3元降至1.8元,同时明确表示 “服务质量不能降”。这种诉求既体现了价格敏感,也彰显了对服务品质的要求,也合法合规。

2025年,珠海多个小区出现拉横幅行为

政策层面也在完善。珠海市出台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的最新指引,为物业费调整提供了合法路径。虽然程序依然复杂,但至少让业主维权有章可循

这些变化说明,单纯对抗正在转向理性博弈。业主更懂法,更善于组织;司法更明确,更有指导性;政策更清晰,更有操作性。

2025年,珠海多个小区出现拉横幅行为

当然,这仅仅是开始。个案的成功不代表问题的解决,政策的出台不意味着执行的顺畅。但重要的是,方向已经明确——依靠法治,依靠组织,依靠理性沟通

业主的觉醒更让人振奋。2025 年,珠海多个小区开始维权,已经有多个小区成功降低了物业费。有物业为了续签合同,主动降费还交了 80 万保证金

2025年,珠海多个小区出现拉横幅行为

这些事证明,改变不是不可能。只要业主抱团,只要法规落地,强势的物业也得低头。当越来越多的业主选择理性维权,当司法判决不断厘清边界,当政策制定更加贴近实际,改变就会悄然发生。这需要耐心,更需要坚持。



第九部分:在荆棘中寻找合力

纵观珠海物业二十年乱象,根源在于权力失衡。物业公司错位为“管理者”,业主权益被架空,监管体系存在空白。要破解这个困局,需要三方合力

业委会自治是基础。龙洲湾业主用18年时间证明,组织起来才有话语权。业委会不是万能药,但它是业主维权的合法平台。有了业委会,公共收益才能透明,服务标准才有监督。

法治规范是保障。横琴法院的判例入选最高法案例库,标志着司法正在厘清物业服务的边界。法律需要更细化,执行更要到位。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维权者有路可走。

珠海的物业纠纷判决进入最高法案例库

政府引导是关键。监管部门既要尊重市场规律,也要守住公平底线。在业委会成立时提供指导,在纠纷出现时及时介入,在规则执行时严格到位。

这条路注定漫长。但值得欣慰的是,改变正在发生:越来越多的业主选择理性维权,司法判决不断明确标准,政策指引逐步完善。

那些坚持维权的业主,是点亮社区微光的勇士。他们用十八年的坚守告诉我们:办法总比困难多,但前提是,我们必须直面困难本身。

业委会的成立需要街道更主动的指导而非阻挠;法院的判决需要执法部门更坚决的强制执行;而每一位业主,从参与一次业主大会开始,就是在为这束光增添能量。


来源:日月贝早间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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