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谈大湾网

广谈大湾网 首页 资讯 湾区资讯 查看内容

判了!涉罗湖口岸爆炸案,首被告重囚18年

2025-10-28 11:00|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8人涉2020年明爱医院及罗湖口岸爆炸案,以及计划在将军澳引爆一个20公斤的「墓碑」形炸弹,案件经160日审讯后,当中3人于今年9月被裁定属交替控罪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成,还押至昨日在高 ...

8人涉2020年明爱医院及罗湖口岸爆炸案,以及计划在将军澳引爆一个20公斤的「墓碑」形炸弹,案件经160日审讯后,当中3人于今年9月被裁定属交替控罪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成,还押至昨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陈仲衡形容本案案情严重,属同类罪行最严重,当中3名被告的行为如同「向社会宣战」,除针对警员,亦罔顾周遭街坊安全。首被告何卓为属领导者角色,毫无悔意,判囚18年,次被告李嘉滨和第四被告张家俊同属核心角色,且无悔意,同判囚16年8个月。
法官陈仲衡在判刑时指出,「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最高刑期是监禁20年,本案在同类罪行中属于最严重,对公众及警方的人身安全构成巨大危险,因此判刑须具阻吓性和反映公众对这类罪行的厌恶。
陈官谴责3名被告的行为如同「向社会宣战」,而且长时间犯案,先后犯下明爱医院急症室爆炸案及港铁罗湖站月台爆炸案,再策划在将军澳尚德停车场外放置装有20公斤「闪粉」的炸弹,其犯罪行为可谓「食髓知味、变本加厉」。



法官指无悔意有重犯风险

陈官认同心理报告所指,首被告何卓为从被捕至今5年来一直毫无悔意,报告指其所谓的「悔意」源于未能脱罪,而非犯案对社会造成的恐慌和伤害,其守法意识薄弱,对公众安全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法庭须正视其重犯风险。
报告亦指出,次被告李嘉滨仍坚称涉案炸弹只会产生烟雾,不会产生爆炸及大范围燃烧;第四被告张家俊则继续坚称事件与自己无关。陈官认为次被告的悔意有限及「流于表面」,第四被告更是与首被告一样「毫无悔意」。
对于首被告何卓为,陈官形容他在案中属领导者角色,是案中主脑,心理报告显示他毫无悔意、重犯机会高,故以监禁18年作量刑起点,并无任何减刑理由;另外,何于2019年刑毁罪成,当时获判缓刑,因他在缓刑期间犯下本案,违反缓刑令,须额外再服刑6日。至于本案次被告李嘉滨和第四被告张家俊,两人在案中同为核心角色,且无悔意,故以监禁17年为量刑起点,鉴于两人属初犯,没有刑事定罪纪录,给予酌情减刑4个月,最终判两人监禁16年8个月。
陈官续指,策划在将军澳引爆的炸弹威力巨大,被告犯案除针对警员,决心将警员置于死地外,亦罔顾周遭街坊的安全,可谓「视人命如草芥」。3名被告由2020年1月27日明爱医院爆炸案开始,「一而再、再而三」计划放置土制炸弹,计划在将军澳放置炸弹的目的更是要造成伤亡,其炸弹设计作「杀人之用」,具有足够杀伤力及足以令附近警员「无一幸免」,其犯罪行为「实在是一次比一次严重」。



现场有如炸药展

「撒旦之母」「火箭糖」都有




案中警方分别在首被告何卓为及次被告李嘉滨租用的大角咀宏创方503室及1008室单位,检获大量炸药和可制成炸药的原材料,当中包括31克恐怖分子常用、有「撒旦的母亲」之称的TATP高性能炸药,另有爆炸品「闪粉」及「火箭糖」,和超过1吨重的硝酸钾、逾100公斤铝粉、逾92公斤镁粉、逾57公斤硝酸铵、逾57公斤氯酸钠、逾324公斤氧化铁粉、逾284公斤氨基磺酸、逾3公斤硫磺、逾50公斤铁粉及大量电子火柴等,全部共重近2吨。
此外,在次被告李嘉滨的住所亦检获「水喉通炸弹」和遥控引爆装置;在第四被告张家俊的住所及公司,则检获重500克的氯酸钠,另有电路板和遥控引爆装置。
翻查资料,爆炸品「火箭糖」(Rocket candy)会产生大量烟雾和高温火焰,温度可达摄氏1,000度,其主要由硝酸钾及糖混合而成;「闪粉」(Flash powder)则是一种自制炸药,其燃烧温度高,破坏性强,主要由硝酸钾和铝粉混合而成;TATP高性能炸药主要由丙酮、含氧水和硫、盐酸或硝酸混合而成;高性能炸药硝油炸弹(ANFO)则主要由硝酸钾及汽油混合而成。
另外军事级的铝热弹,主要由铝与氧化铁混合而成。以上足见各被告积存的化学品可制造大量不同爆炸品和炸药。
来源:香港文汇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 发布新帖

  • QQ客服

  • 微信公众号

  • 移动端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