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北京同仁堂” 很多人应该都耳熟能详 甚至也在他们家店铺买过东西 福田法院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 被告团伙11人制假售假 冒充“北京同仁堂”牟取暴利!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跟大件事君一起来看看 福田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卓某南在深圳市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生意多年,其以低价采购假冒北京同仁堂药品,随后托人印制假冒药品包装盒、防伪标识,再以远超成本的价格将假药售出,形成严密的假药“生产—包装—销售”关系链,以假乱真,牟取暴利。 跨省采购低价假药 2012年,卓某南雇佣被告人陈某发负责收发假冒北京同仁堂药品及收取货款等工作。2012年底,陈某发雇佣从事货物运输的被告人张某唐负责送货。 2013年,卓某南开始从居于河南省的被告人张某伟处采购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牛黄清心丸、大活络丹等药品。 这些假药都是怎么来的呢? 张某伟根据卓某南提供的药品样品,在河南省生产简易包装且无检验合格证书的假冒北京同仁堂药品,随后通过邮寄方式发货销售给卓某南。因订货量大,张某伟还委托被告人靳某奇组织人员帮其生产部分假药, 并将假药发货给卓某南指定的收货人陈某发。 精心包装以假乱真 2014年10月,卓某南在深圳市登记注册深圳市某田公司,并在公司展示正版北京同仁堂药品用以宣传。2015年3月开始,卓某南委托深圳市某达包装厂的老板陈某保按照其提供的北京同仁堂药品包装盒设计样品,为其印制同款药品包装盒。 陈某保在明知卓某南未取得北京同仁堂药品厂家授权印制包装盒的情况下,多次为其印制带有“北京同仁堂”标识的安宫牛黄丸等假冒药品包装盒、防伪标识及药品说明书等,有时也会将部分订单业务转包给他人。 假冒药品包装盒纸印刷好后,陈某保便安排其员工(被告人罗某平等人)将包装盒纸加工成包装盒成品,并根据卓某南的要求,到指定仓库将假药包装到制作好的假冒包装盒内。 提价售卖牟取暴利 假药制作完毕后,卓某南将其销售给居于广州市的被告人陈某辉和肖某明,陈、肖二人再分别将假药高价出售给他人。 案发后,卓某南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子卓某森以为展示在公司内的药品是假药,将药品转移。公安机关查获该批药品后,经北京同仁堂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别,认定该批药品均是真药。 不久,本案被告11人均被抓获归案。 福田法院认为,卓某南、张某伟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而靳某奇、陈某保等6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之共犯;陈某辉、肖某明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卓某森作假证明包庇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虽然涉案部分药品未被鉴定为假药,但卓某南未经“北京同仁堂”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多种相同商品上使用“北京同仁堂”商标,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审宣判后 部分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