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的张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和妻子陈女士的一场"假离婚",最后竟成了砸自己脚的石头。
这对结婚五年的二婚夫妻,原本共同经营着一家门窗品牌店,日子过得还算红火。
可就在去年一月份,两人去民政局领了离婚证,按张先生的说法,这原本只是场"假离婚",可谁知离着离着就弄假成真了。
更让他窝火的是,离婚后前妻不仅自己开了家一模一样的店,还挖走了老店的客户,让他的生意一落千丈。
这种事情听起来像是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见不鲜。
张先生和陈女士的故事,折射出了当下社会中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
越来越多的夫妻把婚姻当成了生意场上的筹码,用"假离婚"来规避政策风险或谋取经济利益。
最终,却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张先生今年41岁,安徽人;
陈女士小他十岁,江西人。
两人都是二婚,2019年结婚后一起经营门窗生意。
按理说,经历过一次婚姻失败的人应该更懂得珍惜,可这对夫妻却在结婚五年后就走到了民政局门口。
张先生坚称这是场"假离婚",至于当初为什么要办这个手续,他没细说。
但明眼人都能猜到,无非就是那些老套路——
买房避税、获取拆迁补偿或者是生意上的债务隔离。
这种"假离婚"的把戏在全国各地都不少见。
记得去年上海就有个案例,一对夫妻为了多买一套学区房办了离婚手续,结果女方拿到房产后拒绝复婚,男方这才傻了眼,跑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
白纸黑字的离婚证摆在那儿,法官也只能依法办事,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请求。
法律面前可没有什么"假离婚"一说,民政局盖的章就是铁证。

陈女士对"假离婚"的说法嗤之以鼻。
她在电话里告诉调解员,离婚是实打实的,原因包括家暴、乱花钱、经营不善等等。
这话听着就让人犯嘀咕——
如果真是因为这些原因离的婚,那当初为什么还要合伙做生意?
可见这对夫妻从一开始就把婚姻和生意搅和在了一起,感情用事和利益计算早就分不清了。
离婚后,陈女士自己开了家门窗店,加盟的还是同一个品牌。
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急眼,更何况是曾经同床共枕的夫妻。
张先生觉得前妻这是在挖自己墙角,抢客户、说坏话,搞得他生意都快做不下去了。
他要求前妻要么别干这行,要么就别来捣乱。
陈女士的说法却截然不同。
她强调这家新店是她自己争取来的加盟资格,跟前夫没关系。
至于抢客户、说坏话这些指控,她反问调解员:
"有必要吗?我去说他坏话,我有得到什么好处?
他认为他什么世纪大帅哥啊?"
这话里话外透着股不屑,看来这段婚姻是彻底凉透了。
网友们的评论也是两极分化。
有人说陈女士这手玩得漂亮,离婚了自立门户没毛病;
也有人骂她不厚道,毕竟用着前夫积累的行业经验和人脉资源,转身就成了竞争对手。
但法律上还真拿她没办法——
只要没签竞业禁止协议,离婚后干什么工作那是个人自由。
这让我想起去年湖南株洲的一对夫妻,也是做生意闹离婚,女方带走了大半客户资源单干。
男方气不过,天天去新店门口闹事,最后被派出所请去喝茶。
警察说得明白:
"婚都离了,人家爱干嘛干嘛,你再闹就是寻衅滋事。"
感情没了可以理解,但生意场上的游戏规则得遵守,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

张先生和陈女士的闹剧,表面看是夫妻反目成仇的狗血剧情,深层反映的却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某种病症。
当婚姻成为可以随意操纵的工具,当感情让位于利益计算,这样的结合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祸根。
看看现在多少夫妻为了买房、拆迁、孩子上学而"假离婚"?
北京有个统计数据显示,限购政策出台后,离婚率短期内飙升了30%,这数字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政策制定者当然要堵漏洞,但老百姓钻空子的心思也真是花样百出。
有位网友说得好:
"不是我们想离婚,是现实逼着人耍小聪明。"
二婚夫妻的情况更复杂。
经历过一次婚姻失败,本该更懂得经营感情,可实际上很多人反而变得更现实、更计较。
张先生和陈女士都是二婚,按理说应该更谨慎才对。
可他们不仅把婚姻当儿戏,还搭上了共同生意,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有位婚姻咨询师说过:
"二婚夫妻最怕的就是经济上扯不清。"
俩人各自带着前段婚姻的财产和孩子,新家庭还没稳固就开始合伙做生意,
赚钱时还好说,一旦亏钱或者闹矛盾,那真是新账旧账一起算。
张先生抱怨前妻挖墙脚时,怎么不想想当初为什么要把生意和婚姻绑在一起?
说到底,张先生和陈女士的故事给我们提了个醒:
婚姻不是生意场上的筹码,感情更不该成为利益交换的牺牲品。
"假离婚"这种小聪明,玩着玩着就容易弄假成真,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法律上从来就没有"假离婚"这一说。
民政局的离婚证一盖,夫妻关系就算解除了。
什么口头约定、私下协议,在法庭上都不好使。
上海那个案例中的男方,不就是信了前妻"买完房就复婚"的承诺,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生意上的事就更要分清楚。
夫妻店不是不能开,但产权、分工、退出机制这些都得白纸黑字写明白。
感情好的时候什么都好说,一旦翻脸,没有合同约束就只能吃哑巴亏。
张先生现在怪前妻抢生意,可当初合伙时怎么不签竞业禁止协议呢?
网友们对此事的评论五花八门,但有一点共识: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既然决定"假离婚",就要承担可能假戏真做的风险;
既然选择和前夫/前妻同行业竞争,就得接受商业伦理的审视。
感情用事和利益计算混为一谈,最后往往是两头落空。
张先生现在最该做的,不是纠缠前妻有没有挖墙脚,而是好好想想怎么把剩下的生意经营下去。
至于陈女士,既然选择了自立门户,就用实力证明自己,别再和前夫打口水仗了。
这场闹剧该收场了,给彼此留点体面,毕竟曾经也是相爱过的夫妻。
来源|知否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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