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7月18日起,香港将修例刊宪把「太空油」原材料依托咪酯所有类似物列为毒品,贩售最高可囚终身罚巨款!
依托咪酯,是一种用于镇痛和镇静的药物,属于麻醉药。但不法分子近年开始利用其制成「太空油」烟弹,以电子烟产品吸食。
而有些年轻人误以「太空油」不是毒品,但实际上这种新兴毒品不仅可以上瘾,更是足以致命!
根据香港保安局在上月底公布的数据,2023年至2025年5月31日,共拘捕566名涉非法管有「太空油毒品」的人士,当中134人,即大约两成人是21岁以下的青年。
而根据药物滥用资料中央档案室的数据,这段时间录得493人吸食「太空油毒品」,当中356人、即约7成人是21岁以下的青年。
当局表示,「太空油毒品」已取代大麻,成为被呈报吸毒青少年最常被吸食的毒品。
针对「太空油」的主要活性成分,政府在今年2月已将依托咪酯及其三种类似物纳入《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列为毒品管制。
保安局表示,根据最近的科学分析显示某些目前未被法律列为危险药物的依托咪酯类似物,有可能会被滥用。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港府宣布《危险药物条例修订令》将在周五(18日)刊宪生效,届时所有依托咪酯类似物都将成为毒品。
今次修例,同时将6种物质也列为毒品,即(i)N-吡咯烷基丙托尼秦;(ii)N-吡咯烷基美托尼秦;(iii)N-哌啶基依托尼秦;(iv)N-去乙基异丙托尼秦;(v)大麻酚六氢衍生物及其3-烷基同系物,包括六氢大麻酚(简称HHC);及(vi)卡立普多。
以上6种物质与「太空油毒品」无关,是按照最新的国际管制制度被纳入受管制。
当中,卡立普多属中枢性骨骼肌松弛药,其余5种有部分属合成类鸦片。
在《危险药物条例》的严格管制下,贩运及制造这些物质,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元。
在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的情况下管有及服用这些毒品,最高刑罚为判监禁7年及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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