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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恶劣!15人终身禁入珠海此地!

2025-6-30 17:35|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今天,我们以最严肃的态度提醒:非法捕捞,必受严惩!无论是罚款、公示,还是永久"拉黑",法律与监管的利剑从未松懈。守护红树林,从拒绝每一次"侥幸"开始。保护自然生态红线,法律明令禁止!《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 ...

今天,我们以最严肃的态度提醒:

非法捕捞,必受严惩!
 无论是罚款、公示,还是永久"拉黑",
法律与监管的利剑从未松懈。
守护红树林,
从拒绝每一次"侥幸"开始。


保护自然生态红线,法律明令禁止!



《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 第三款 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捡拾、挖捕底栖生物,其他行为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捡拾、挖捕底栖生物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法公示


自2023年“五一”起,本保护区管理处已正式实施不文明行为举报公示制度。




对于查证属实的非法捕捞等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上述行政处罚外,管理处将采取更为严格的惩戒措施:


黑名单公示(最新15条)
440401****0703****
440401****1015****
440402****1207****

440401****0701****

440402****0727****

440401****0606****

451122****0221****

440402****0927****

440402****0603****

440402****0711****

140524****0214****

440401****0818****

440401****1214****

440402****1020****

230903****0220****


永久列入保护区“黑名单”: 违法者身份信息将被永久记录在本保护区管理处的“黑名单”系统中。

公示曝光: 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隐去部分隐私信息)将在保护区指定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限制准入: 列入“黑名单”者,将被永久或长期限制进入本自然保护区进行任何活动。这意味着您将永远失去在本保护区合法参观、游览、科研的资格。

联动惩戒(视情况): 相关信息可能视情节严重程度,通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征信机构或关联景区,违法者可能面临更广泛的信誉惩戒和活动限制。




违法公示






保护生态,守法而行;

莫因贪念,毁己毁境。

转发周知!

来源: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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