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胡先生家住上海,曾办理过招商银行信用卡。他称,今年2月底到3月初,他频繁接到了银行官方号码打来的业务推销电话。
胡先生告诉记者,他一开始并没有去法院起诉,而是选择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进行投诉,要求招行停止推销、银行分管负责人道歉并赔偿200元。
胡先生说,自己并非法律人士,对法律条例只懂皮毛,之所以申请经济赔偿,是他抱有一个朴素的想法:就是要增加银行拨打此类电话的成本。
经过沟通,银行答应停止推销,但拒绝其他诉求。在3月6日至10日期间,胡先生又陆续收到招行发送的三条推销短信。
3月底,他将该银行信用卡中心正式起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500元以及进行书面道歉。“开庭当日,我查阅相关类案判决后将赔偿金额变更至3000元。”他告诉记者,开庭后银行同意赔付3000元,但想以登门道歉的形式代替书面道歉,被拒后又将赔偿提至5000元,胡先生权衡后最终接受了此方案。
记者在这份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川沙法庭出具的调解笔录中看到,调解结果为:被告方代理人当庭向原告道歉,并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双方均清楚调解意见,无异议。
6月23日,吴先生收到了招行信用卡中心5000元的汇款,转账留言:客户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