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姚先生反映
5月20日下午
他花了575.99元团购了
两份“鱼鲜生”自助餐
结果用餐时在一块烤榴莲中
发现了一条筷子粗的长虫
姚先生说,当时他拍摄视频,确定是虫后,便找来服务员反映情况。店员第一时间过来拿走虫子,负责人则过来跟姚先生道歉,表示可以换菜、并会赠送小礼物来表达歉意。姚先生并未接受门店的处理方案,之后便再没有店内人员与他沟通此事,他感到非常生气,随后带着女朋友离店。
姚先生离店之后,曾尝试通过门店客服电话、平台客服与门店负责人进一步沟通协商,也向12315、12345投诉,诉求是赔礼道歉,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退一赔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榴莲内为何会有虫?
从榴莲装盘、烤制
整个过程都没人发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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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记者前往鱼鲜生正佳广场店,就姚先生所说情况向工作人员了解,但记者在门口等待一个半小时,始终未见门店负责人出面,更未就榴莲有虫一事作出回应。
一位从事榴莲销售工作的业内人士说,榴莲核里面的虫多为榴莲果核夜蛾,偏好蛀食果核和周围果肉,一般不建议食用生虫的榴莲。
2024年11月28日,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将榴莲果核夜蛾增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
据昆明海关发布,榴莲果核夜蛾隶属鳞翅目夜蛾科,雌性成虫于榴莲青果期产卵于果柄处,待幼虫孵化后钻蛀榴莲体内取食种子,使得榴莲果肉及种子被严重破坏,老熟幼虫钻出化蛹时,还会将粪便排出果体,严重降低果实品质,导致榴莲失去商品价值。
针对此事,律师认为,虫子位于榴莲核的内部,属于被果肉包裹的部分,这种情况下,如果外部没有变坏变质,商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也是情有可原。因此事件是否属于食品安全范畴,还待进一步认定。但确实造成了消费者的不适感,商家也是有责任和义务做出安抚和一定补偿的。
对于此事
有网友表示“水果有虫正常”
但商家的处理方式缺乏诚意
据平台显示,Mr.Fish鱼鲜生门店人均消费268元,2万多条评论中,有1163条低分评论,其中就包括有食材不新鲜、量少等。
来源:广东城市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