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提醒! 2020年11月20日 至2021年4月30日, 凤凰山、黑白面将军山、有髻山、 板樟山、石景山、鹅槽山、仙峰山 的所有林地为森林防火戒严区。 禁止无关人员进山, 禁止携带火种进山。 近日,潮州潮安区凤凰镇 一茶农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肇庆羚羊峡突发森林火灾 ……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森林防火刻不容缓。 目前, 珠海市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 仍在生效。 今天,香洲区人民政府发布 森林防火戒严公告, 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和非戒严区、 森林防火检查站。 在森林防火戒严区内 禁止无关人员进山。 公告如下↓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珠海市森林防火条例》第十条之规定,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 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凤凰山、黑白面将军山、有髻山、板樟山、石景山、鹅槽山、仙峰山所有林地为森林防火戒严区。在森林防火戒严区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山,禁止携带火种进山。 二、设立森林防火非戒严区。 拱北将军山、石花山、炮台山、野狸岛、海滨公园、香山公园等公园山体所有林地为森林防火非戒严区。登山人员需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检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山。 三、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 在森林防火戒严区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人员对进入戒严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四、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在森林防火戒严区内擅自野外用火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管重点人群。 智障人士、精神病患者和少年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监护人,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而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对在辖区施工作业、农业生产、旅游观光等人员要履行巡护监管职责,对于没有履行监管职责而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监管责任。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如突遇森林火灾怎么办? 这些应急知识学起来↓ 干燥、少雨、风大, 森林防火需要时刻警惕, 赶紧告知给身边常登山的人! 来源:珠海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