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员工已离职 在职员工称这属于公司“忠诚度测试” 据网传截图所示,公司负责人说降薪的意思是:每月待遇今年年度调整不提高,年度调整结束后,明年每月待遇降低10%,且要求入职公司24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自愿降薪”。 11月6日,截图员工在知乎上现身说法,表明图是自己截的,但却不是自己上传到网上的。目前,该员工已离职,并晒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该员工还原了当日的事发经过,11月3日,他截图后,随即收到公司创始人徐波的问话,承认自己截图后,人事在当天就开出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事后,该员工才知道系统自带盲水印,截图能显示其工号。但他表示,自己是主动离职,没有受到公司胁迫。 该员工指出,“自愿降薪操作”,更像是“钓鱼”,是老板希望用完全信任他的人。但自己并不认可这种操作,“徐总的三观与我不符,所以才提出离职”。 “自愿降薪”是否违法? 律师称有胁迫员工之意 让员工选择“自愿降薪”是否违反劳动法?11月6日,记者采访了天册(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岩,他表示,从截图对话看,有胁迫员工之意,这种方式并不恰当。 “自愿降薪相当于邀约,劳动者有权利可不接受这个邀约。如果因此受到差别待遇,劳动者可以提出正常诉求。”在该事件中,李岩认为,虽然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赋予公司根据其经营效益设定相应工资绩效考核制度及薪酬,但这种权力不应当被滥用,就目前截图显示的内容,并不属于公司可以单方提出降薪的情形,如果公司以这种形式进行降薪或离职,应属于违法劳动法的情形。 如果是公司经营困难,可以通过跟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作出薪资变更,但目前表述是“公司收益良好”,这种情况的降薪,可以被视为违反劳动法。 从事8年法律职业,擅长劳动法官司的法律人士袁亚洋告诉红星新闻,要求员工主动提出降薪,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单方降薪的违法性。“薪资降低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才可以,并且原则上要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未签订协议,员工在变更后的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实际上也是认为默认了降薪的有效性。”袁亚洋表示。 网友质疑:哪有员工自愿降薪 企业正式回应后,不少网友提出质疑: 你怎么看? 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