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和企业提供的线索,中山市市场监管局立刻组织执法人员对线索中提及的“吴某以投诉举报为由向多家企业索偿,并承诺收钱后立即撤销”的情况进行摸排核查,经过积极发动群众和企业、多方收集证据,初步确认事实后,立即依法移送扫黑办及公安部门。
经查,2018年间,吴某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有针对性地查看企业网站广告,发现存在“首选”“最大”“最强”等字眼后,通过12315网站,以实名举报方式对企业举报,待企业主动联系其本人后,随机向企业索取500至6800不等的金额,并承诺收账后立即撤销投诉,以上述方式敲诈勒索7家企业,累计金额达2.15万。
归案后经教育,吴某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赔部分企业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吴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款一万元,责令其退赔余下未退赔企业经济损失。

近年来,以“维权打假”之名进行“恶意索赔”的举报投诉多发,其危害涉及破坏营商环境、影响社会经济稳定、不正当挤占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等。
该案是中山首例涉职业索偿人判决案例,对扭转职业索偿现象泛滥局面和净化营商环境有积极意义。同时,促进了行业企业自律、法治和维权意识,提振了其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也一定程度促进了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治理体系的完善,彰显了群众参与仍然是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坚实的基础。
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