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宝,但不爱孩子的恶魔有不少。最近团队小伙伴给我发了个新闻,才点开我整个人就不好了。
一股怒火瞬间烧起来。
有位快临盆的准妈妈,在贴吧上明码标价卖孩子,标价伍万八千元。记者顺着线索找上门,见到了孩子爸爸刘某。
刘某告诉记者,家里已有2个小孩,实在是压力太大,难以负担三胎的开销,无奈之下只能送人。
刘某还说,把孩子送人是他和妻子商量好的,到时候生完把小孩抱走就行。
“不会舍不得。”“你没跟我做过生意我这人直爽。”
一个即将出世的小生命,却被亲生父母轻飘飘的几句话改变命运,人性的自私和凉薄可见一斑。
在我国传统生育观里,“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可谓根深蒂固。
所以,对一些因种种原因难以生育的家庭而言,他们就会把目光转向别处。
有人选择领养,有人选择买卖。
在网络还不发达的80、90年代,人贩子路边抱个娃,坐火车跋山涉水把孩子带到几千公里外,大把的人抢着买。
但如今对人贩子打击更严格,所以大家行事更为隐秘。
有人瞒着家人,花钱代孕。
今年初,河南的高女士向媒体控诉自己62岁的父亲瞒着全家,代孕了一名男婴。
据高女士说,当年二孩政策放开时,自己的母亲已经四十多岁,不愿再生育。
但父亲却一直有“要个儿子”的执念,于是偷了妻子的身份证,瞒着家里“定制”了一名男婴。
高女士的遭遇,也绝非个例:
湖南益阳,53岁的郭女士也莫名奇妙多了一个女儿。
陌生人将“女儿”送上门,并拿出疫苗本给她看,郭女士这才发现自己成了别人的妈妈。
这时丈夫才承认,这是他在外面代孕的孩子。
据郭女士描述,这个孩子是老公在网上找的“卵妹”代孕而来,“还是一个大学生”。
而她老公,还想再代孕一个男孩。
还有人在网络平台中“领养”孩子。
就像文章开头提及的情况,有些人或因经济原因,或因家庭纠纷,生下孩子后决定送养。
这样的帖子,在网络一搜一大把。
“还有1个月预产期,未知男女,诚心的私聊。”
“未婚未育,没办法抚养,求一个不在乎男女都会喜欢的。”
帖子下方的回复很多,都是想要私聊以了解更多信息的,也有人公开报价,上万到数十万不等。
就连交易二手物品的咸鱼上,也曾出现过卖小孩的帖子。

虽然事后被解释清楚是乌龙,但帖子底下趋之若鹜的“求”,依然看得人心惊。
在这些网络送养孩子的帖子里,他们有自己的专属黑话,还会热心分享办出生证、上户口的经验。
尽管国家一直在打击代孕、拐卖孩子、假办出生证明这类行为,然而总有人铤而走险,利用人们对孩子的渴求心理,倒卖婴儿牟取暴利。
熟悉我的老粉都知道,我一直态度坚定地反对代孕、买卖婴儿这类的行为。
哪怕再多人说,这种方式对无力养娃的人是种解脱,对不孕不育和失独家庭而言,也能多一条活路。
我只能说,抱有这个想法的人,活得太天真。
有买卖就有杀害。
一旦代孕或“领养”“送养”婴儿合法化,那么就有可能催生胁迫女性非自愿怀孕,从而获得利益的现象。
女性的子宫,只需出租10个月,就能获得数十万的高额回报,想一想会有多少人蠢蠢欲动?
就像纪录片《代孕者》中拍出来的那样——
代孕妈妈10月怀胎,用命换钱,是为了给家里盖房子;送孩子上学;给酗酒的丈夫买酒……
她们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严重受损,其他人视之为“生育机器”,根据其年龄、身高、体重、受教育程度、是否生养过等每一项条件来拿分。
所以,若这一切真的打开了口子,谁敢保证女性和孩子的基本权利。其中所涉及的道德和伦理困境,远比我们想得要复杂。

当人们只需花上一笔钱,就能满足当父母的私欲时,就再也不会对生育这件事抱有敬畏的态度。
想要儿子,就买个儿子,想要女儿,就买个女儿。
要是将来不喜欢了,可能也会像郑爽那样,对孩子说抛弃就抛弃。
这么往深里一想,愈发觉得残忍痛心。
对那些还在妈妈肚子里的婴儿而言,尚未出生,就被待价而沽。
而出售他们的,正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对那些尚且年幼需要依靠成年人才能存活的孩子而言,自己稍有做得不满意之处,就面临着被抛弃或替换的命运。
婴幼儿的确弱小,缺乏自理能力,但我们成年人就能因此决定ta的命运,理所当然地把他ta当作商品吗?
虎毒尚不食子,更何况是人。
说实话,生儿育女这件事,并不美好。
特别是对女性而言,有了孩子就是多一份牵挂,要操心孩子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
恰如在《成为母亲》这本书里所言:“我不再自在地生活,而是处于某种奇异的奉献中。”

女明星张歆艺在一档综艺中聊起过当妈妈的感受,直言自己为了这份幸福,付出的代价有点大。
当妈之前,她是徜徉在诗和远方里的文艺女青年。
当妈之后,她的生活被琐碎占据:要带父母去看病,要操心儿子的吃喝拉撒,很难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放松。

但为什么还是有人愿意生孩子呢?
因为有这样一群人,是发自内心地爱孩子,享受孩子带来的快乐。这也是我一直所倡导的,孩子不该成为维系婚姻的纽带,或是传递香火的工具。
一个孩子能够来到这世界,唯一的理由是因为爱。
如果大家没有做好这个准备,就应该主动避孕,而不是在孩子来了后,想着把ta送养。
至于说不孕不育或是失独家庭,可以评估自己家庭的情况,再走正规渠道去合法领养。
有时候过度执着于要个孩子并非好事。
广州文姨夫妇曾经对媒体说:“很后悔生了这对孩子,其实自己是在害他们。”

1999年,独生子在一场车祸中身亡,47岁的文姨决定做试管婴儿,在她看来:“没有孩子的家庭是不完整的。”
经过3年的努力,50岁那年,文姨有了一对龙凤胎。
然而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夫妻俩身体疲惫、经济窘迫,精神很是痛苦,最后崩溃到选择从天台纵身跃下,留下才10岁的孩子……
这个悲剧让人痛心。
孩子的到来,本该是喜悦,最好却成了负担。父母,因一己私念让孩子来到这世间,却没能尽到保护ta的职责……
所以,大家真的不能一时冲动,就让自己双手粘上鲜血。
孩子一旦来到这个世界,父母就要尽到养育义务,遗弃或是买卖,都属于违法行为。
哪怕包装得再像商品,那也是活生生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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