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电视剧《庆余年》第二季播出 网友发现 却有人打着该剧的旗号 直播兜售网盘资源 疑似该剧资源被泄露
观新闻5月12日消息 不少“庆余年2抢先看”的直播间 存在很高的相似度 背景或是《庆余年》第二季的海报 或是网盘、盗版网站的页面
有“主播”表示 “这是官方的抢先看名额 名额有限” “现在没有全集 可以抢先看十集” 甚至还有“主播”表示 “先把第二季看完 第三季已经在拍了”

在某直播账号的粉丝群里 群主杜绝了网友之间的交流 开启了“全员禁言”的状态 有的“主播”在群里发出一张印有二维码 写着“《庆余年2》1-32全集抢先看” 字样的图片 也有主播分享了 一张有二维码的网盘图片 提示“内部资源,禁止外传”
记者遵循“主播”的指引 结果却发现这些二维码 实为砍单链接 扫码显示“帮XX砍掉了25元” 让人哭笑不得
4月8日、9日
庆余年官方微博曾连续回应称 发现部分网络平台大量传播 所谓“《庆余年》第二季送审剧集内容” 并发现有围绕剧集 编造和杜撰大量不实消息的情况 经核查 网络流传的所谓链接均为 广告引流、钓鱼等不实链接

假链接是否构成对剧方的侵权?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郝红颖介绍,版权方(剧方)享有包括影视剧海报、剧集截图在内的著作权,如果未经许可在直播中使用影视剧的海报、剧集截图等,则侵犯了剧方对该等海报、剧集截图享有的版权。
剧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直播平台投诉、要求删除侵权内容,以及对侵权者进行法律追究,要求赔偿等等。“直播者虽然并未直接分享《庆余年》第二季的剧集内容,但他们打着该剧的旗号,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观众加入粉丝群,并分享非剧集内容的广告、引流链接,主观上具有攀附《庆余年》的故意,客观上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涉嫌虚假宣传和误导观众,从而损害了《庆余年》第二季剧方的声誉和潜在利益,也可能构成其他违法行为。”
被骗的1元钱能要回来吗?
郝红颖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如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返还1元,并要求赔偿。
但如果这本身就是一场骗局,骗子从拿到钱的那一刻就从未想过还钱给消费者,所以真正维权时,想要拿回这1元也不会容易。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明知影视资源销售价格极其低廉,且根据常理,影视剧集热播期间,剧方通常不会授权他人贩卖影视剧集资源,消费者其实往往知晓其购买的所谓“资源”并非正版资源,或并非所述影视剧集资源。 在消费者明知商品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的情况下,仍购买商品并主张获得赔偿,因消费者此时未陷入认识错误,消费者的赔偿诉求存在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可能。


此外,郝红颖提醒观众亦应通过合法平台观看影视剧集,尊重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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