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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不懂法?!

2024-4-27 11:40|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继开鲁县“不懂法的纪书记”之后,南京又出了个不懂法的交警同志。4月9日下午5点多,南京市民王某在中山路长江路路段逆向骑行自行车,被交警拦截后予以警告处罚。其 ...

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
继开鲁县“不懂法的纪书记”之后,南京又出了个不懂法的交警同志。
4月9日下午5点多,南京市民王某在中山路长江路路段逆向骑行自行车,被交警拦截后予以警告处罚。
其后,交警又以“自行车没上牌照”为由,给王某开了一张50元的罚单。
王某一头雾水,自行车也要上牌吗?交警反问:“什么车上路不上牌照?连共享单车都打了钢印。”
看到交警能正常开出罚单,出于对执法严肃性的信任,王某寻思着可能确实是有这么个规定,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遂交钱离去。

回去后,王某左思右想觉得不对,他在马路上见到的自行车都没有拍照,也从没听说谁给自行车上过牌。
亲友知道他因为自行车没上牌照而被罚款,全都表示惊讶,有人告诉他一个信息,按照今年的南京交通新规,自行车上路根本无需上牌。
既然没有违法,为何要对自己罚款?王某气不过,便将此事发在了网上,很快便引起了热议。
该说不说,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反应着实是相当迅速,立即组成了调查组开展调查,然后发了一份通报。
忽略“以案为戒”“举一反三”之类的模板文案,省流版就一句话:
已撤销罚款,并追究当事民警责任。

迅速反应、及时纠错当然是好的,但是身为交警,竟然不懂交通规定,随意滥罚,罚了又退,实在让人瞠目。
古早时候,自行车确实是需要上牌才能上路的,但早在千禧年前后,各地相关规定就开始慢慢撤销。
比如北京在2004年10月取消了自行车登记制度,浙江则是在2006年6月取消。今年1月1日,新版《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施行,也明确规定了自行车上路无需拍照。
钱退了,人罚了,但还有一些问号没有拉直。
第一,交警是真的不懂交通规定,还是有罚款任务在身?
如果是前者,这样的人是如何当上交警的,交警队伍中还有多少人存在类似情况,之前又有多少市民因自行车无牌照而被罚过款?
如果是后者,捏造法条完成罚款又该是什么性质?
第二,既然没有相关规定,罚单是怎么开出来的?交警不懂法,交警系统竟然也不更新法条吗?
面对舆论的追问,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果对处理不认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按照该工作人员的逻辑,咱们不妨站在公民的角度,复盘一下错误罚款的维权过程。
先被罚款50,然后被告知“就算我罚错了,你也要先“复议”,而复议和诉讼的地方都“严格”执行劳动法,周末双休。
这就意味着要申请复议就得请假,要么损失至少一天收入,要么浪费至少一天休假,如果不复议,就扣50元。
对普通市民来说,尤其是对打工社畜来说,孰轻孰重,大部分人都会掂量掂量,最后选择直接认栽,交钱了事。
所以说,相比执法交警不懂法,这个回答实则更让人感到失望与寒凉。
不管是川渝燃气,还是云浩止耕,回顾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几起舆论事件,都脱不开两个共同点,一是无视法律,二是专注敛财。
卖气的在偷气,执法的在违法,服务于民的反欺压于民,不惜以践踏法治、摒弃民心为代价,就是为了多搜刮那二两雪花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发展经济的稳定基础又是什么呢?
民为邦本,从古至今,未有本摇而枝叶不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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