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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违法「跨境买菜」案增加,香港海关将严查,私带肉蛋入港随时罚5万囚半年 ... .. ...

2024-4-17 08:46|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香港与内地恢复全面通关超过一年,随着「北上大热」,不少港人喜欢从内地购买食物甚至「跨境买菜」,但携带肉类、家禽或蛋类等食材入港时分分钟有可能误堕法网,一经定罪可被罚五万港币及监禁六个月。香港海关于今年 ...


港与内地恢复全面通关超过一年,随着「北上大热」,不少港人喜欢从内地购买食物甚至「跨境买菜」,但携带肉类、家禽或蛋类等食材入港时分分钟有可能误堕法网,一经定罪可被罚五万港币及监禁六个月。香港海关于今年首季查获的非法进口受规管食物相关案件数目已达约400宗,占去年全年四成,反映这类案件近期有增加趋势。五一黄金周将至,香港海关联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4月15日表示,将继续紧密合作全力打击非法进口或走私受规管食物,同时呼吁民众切勿贪一时方便从内地或海外非法进口受规管食物,以免负上刑责和影响健康。



随着香港与内地自去年2月6日起恢复全面通关,香港海关于本年首季查获的非法进口受规管食物相关案件数目已达约400宗,占去年全年查获同类案件约1100宗的大概四成,反映这类案件在近期有增加趋势。这些案件中,超过八成从入境旅客查获。同期暂未有发现大型走私受规管食物的案件。


食安中心表示,非法进口食物可能来历不明及没有接受监测,难以证明有关食物可供安全食用。而且这些食物在走私或运输过程中大都被置于危险温度或卫生欠理想的环境中,大大增加食物安全的相关风险及威胁公众健康。


无相关证明均属违法


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携带野味、肉类、家禽或蛋类入境而没有来源地发证实体签发的卫生证明书及/或没有食环署的事先书面批准,均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七年。

海关与食安中心会继续保持紧密联系,并采取联合行动打击非法进口食物活动。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852 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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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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