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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抵12万房款?珠海已有人中招!警惕这种“团购坑”!

2020-10-14 16:18| 发布者: 暮而归

摘要: 买房,是很多珠海人的人生大事然而,买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小心稍不注意踩入“大坑”!最近,珠海就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例珠海幸福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盟房产),在“中珠山海间”花园的销售过程中,开展了 ...

买房是很多珠海人的人生大事

然而,买房时

一定要擦亮眼睛

小心稍不注意踩入“大坑”!



最近,珠海就发生了

一起类似案例


珠海幸福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盟房产),在“中珠山海间”花园的销售过程中,开展了楼盘销售团购活动


通过业务员对客户口头推广、业务员微信微博转发团购活动宣传照片、印刷宣传单张进行派发,填写置业计划书等方式,对来购房的客户做以下宣传:


缴纳3万块钱“团购费”(开票名称为:“信息服务费”)后,幸福盟房产可以利用与开发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向开发商申请特别折扣,帮购房者抵扣掉12万元房款,简称“3万抵12万”


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

经查实

01

幸福盟房产在收取了购房者3万元的团购费用后,虽然对购房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价格折让,但并未做到每一套缴纳3万元团购费的购房者都抵扣12万元房款。

02

幸福盟房产宣称的利用与开发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向开发商申请特别折扣并不存在

03

幸福盟房产在印刷的宣传材料中及销售人员制作的《置业计划书》中,均采用了“原总价”与折后价相对比的方式进行商品房的计价宣传。但经核对发现,以上宣传材料中的“原总价”标注高于开发商备案价格

04

幸福盟房产在“年中大促2栋最后14席”宣传材料中采用了最后14席的表述,经查询至2020年5月21日现场检查时止,“中珠山海间”花园2栋尚有未销售商品房19套,幸福盟房产对楼盘的销售状况进行了虚假宣传

处罚情况





幸福盟房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300000元。




市民朋友购房时

要谨记核对条款和事实

必要时,可诉诸法律

保障自己的利益!


源:珠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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