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家长诉求,近日,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印发《关于调整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晚托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辖区内符合晚托开班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每周开展晚托服务不少于5天(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原则上从16:30开始至18:30止。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公办幼儿园开展晚托和暑期保教服务的通知(试行)》(珠教基〔2023〕19号)和《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调整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晚托服务工作的通知》(珠高事业〔2024〕89 号)的要求,晚托服务主要面向本园幼儿,满20人应开班提供服务,人数较少时可进行合班管理(上级或市有关部门明确不可合班管理的情况除外),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
坚持自愿原则。是否报名参加由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诱导、强制或变相强制家长报名参加晚托。
坚持公开原则。幼儿园要提前公开晚托服务内容、时间、收退费标准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