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当事人自行购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儿童零食“POPCAN”(日文名称为“キャンテー”,中文名称为“日本迪士尼米奇糖”)33个,放置在其经营场所销售,构成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购入涉案产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构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海珠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当事人经营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6个名称为“POPCAN”的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