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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零团费”

2024-3-23 13:38|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草案将呈立法会审议草案明确禁止地接社收取低于成本的价格文绮华(左)、张永春。行政会完成讨论《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法律草案,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法案明确禁止地接社收取低于 ...

《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草案

将呈立法会审议

草案明确

禁止地接社收取低于成本的价格

文绮华(左)、张永春。

行政会完成讨论《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法律草案,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法案明确禁止地接社收取低于成本的价格,并规范推广和提供自费活动,以更好地保障团员的权益。旅游局局长文绮华称,法案希望更有效地规范“零团费”旅行团,减少灰色地带。

 

法案包括五点内容



政府拟立法有效规范“零团费”旅行团
行政会发言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文绮华出席介绍法案内容。张永春表示,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五点:
一:简化旅行社准照的发牌程序,由旅游局局长负责审批。放宽旅行社技术主管的入职资格,允许具不少于连续3年旅行社业务专业经验的行政管理机关成员出任。
二:旅行社的组团及地接业务分开规范并细化责任规定。为规管入境旅行团无本地导游接待,规定由澳门以外旅行社组织游览澳门的现成游程须由地接社接办。
三:旅行社在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并应旅游局要求时,须提供配合实施民防活动所需的资讯。
四:调整导游职业操守的规定,确保导游向团友提供更好的服务。在缺乏精通特定外语的本地导游时,可根据聘用外地雇员的法规,期限申请聘用具适当资格的非本澳居民担任导游职务。

五:法案生效后将不再发出或续期接送员工作证。现时持有效接送员工作证者经修读澳门旅游大学开办的导游课程且成绩合格,可申请导游证。因应需求取消见习导游,并调整处罚制度和罚款金额。

 

资格考核外雇导游




关于打击“零团费”低价旅行团,文绮华补充,法案明确禁止地接社收取低于成本的价格。由于涉及取证,她举例,若有在澳过夜的旅游产品仅售50元,明显远低于酒店住宿成本,即可有效界定属低于成本价钱的旅行团。

文绮华指出,新法建议导游须为澳门居民。但若本澳缺少政府想开拓相关客源地语种的导游,可依法聘请外雇。有关人士获得外雇资格来澳从事导游,须通过澳门旅游大学的资格考核,才能在本澳执业。


聘外雇多部门把关



文绮华表示,目前本澳有1,758名获发牌的导游,当中输入的外语导游占极少数,包括13名韩语导游、3名泰语导游及1名其他小语种导游。强调会严格审批输入外雇导游,小语种导游须在本地人资不足的前提下,因应市场发展,经多部门商讨界定后输入。





业界:可提升澳国际旅游形象



行政会完成讨论《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法律草案,旅游业者表示,法律与时俱进,有利优化旅游业生态,加快行业转型,提升本澳的国际旅游形象。

 

旅团趋精品个性化



“零负团费”衍生问题一直为人所诟病。澳门旅游业议会会长胡景光表示,新法案与时俱进,当中加强监管社会特别关心的“零负团费”。坦言相关现象困扰业界多年,一方面是低价团充斥市场不利整个行业生态,一定程度占据旅游资源。而且个别强迫购物、消费纠纷亦对本澳的旅游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过去本澳旅游团多是粗放型的团队游,疫后由粗放型的大型团逐步向精品团、个性化小型团转变。后者比例由以往不到10%增加至20%至30%,预料比例会陆续增加。现时市面的小型旅游巴持续增长,一定程度反映这趋势。

 

加强培训本地导游



胡景光称,近年内地文旅部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团,在香港严厉打击“零负团费”及把强逼内地团购物刑事化,整个旅游行业目标都是朝深度游、提供优质旅游服务为盈利模式以壮大旅游业,而非以低成本、强迫购物方式去赚钱。认为新法案有助优化行业生态。

另外,本澳旅游业今年朝着引国际客方向着力。法案提出在缺乏精通特定外语本地导游时,可聘用外地雇员。认为是适应本澳未来发展方向。现时澳门导游有一定数量,但小语种的导游短时间内未必能配合市场需求。相信主要是引入韩语、泰语、印度尼西亚语等澳门缺乏的小语种导游。本澳须要提升国际化程度和竞争力,短期要靠引入外语导游,长远则要加强培训本地导游。


优化服务适应变化


他谈及,新的法律草案简化旅行社准照发牌程序,有利打造开放的市场环境。市场竞争必然存在,但有竞争才有进步,业界需要持续优化自身业务和服务,以适应变化。

文章来源于澳门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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