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運動員,最值得驕傲的時刻,無疑是為國爭光。 但辛辛苦苦揮灑的汗水,如果連最基本的保障都未能達到,那麼光靠“用愛發電”,能否堅持到站上領獎臺的一刻?
澳門雙人舞蹈運動員黃詠琳及談嘉斌 最近有消息指,澳門不少運動員因未獲資助,需要“自費”參賽.一些家境較差的運動員則因要“自費”,最終只能被迫放棄參賽。要知道,明年就是粵港澳三地共同承辦的第15屆全國運動會,家門口出賽要爭取好成績,隊員們現正緊鑼密鼓地訓練,但隨著近年來經濟大環境受挫,相關開支也被嚴格控制支出,所以便有了一些選手無奈退出的一幕……
特區政府過去一直強調重視發展澳門體育,提升澳門運動員水準,在國際及高水準賽事爭取佳績,帶動社會的體育運動風氣,提升澳門的國際形象。雖然體育局一直不是全額資助單項總會派隊參加國際性賽事,但過去總會基本上均會承擔餘下參賽款項,而近月卻有不同項目的運動員反映,總會要求運動員“自資”代表澳門參加世界錦標賽等國際性賽事,有部分運動員因自身經濟問題,只能無奈放棄參賽機會,嚴重打擊運動員的士氣。為此,澳門立法會議員林宇滔提出質詢,指近期收到不少體育項目的總會反映,總會尋找了商業贊助後,體育局會縮減其官方資助;此外,官方的公共場館不許舉辦帶商業性質的比賽,甚至連商業宣傳橫額等亦不容許,大大打擊了總會尋找社會及商業贊助的積極性,變相更加依賴政府的財政支持,形成惡性循環。
澳門立法會議員林宇滔
針對近月多個項目的澳門代表隊成員需要自行支付一定費用才能參賽,導致有部分澳門代表隊成員未能參賽的情況,相關部門是否知情?若知情,為何不主動介入,確保不會有澳門代表隊成員因自身經濟原因未能參賽?若不知情,有何措施避免同類情況發生?
此外,當前執行的《體育活動法規》已生效逾三十年,一直未有任何修改,現時澳門的社會及體育環境已與《體育活動法規》制定時大不相同,因應近年特區政府大力推動打造“體育之城”的政策,當局何時修改《體育活動法規》並進行公開諮詢收集各持份者的意見?林宇滔表示,局方除有責任確保澳門代表隊成員外出比賽不受個人經濟原因影響外,如何做好本澳運動員的梯隊培訓同樣重要,不應只在運動員獲得國際賽成績加入精英運動員計劃後,才能得到較好的支援,而是先提供良好培訓,層層擇優,按成績加入精英計劃,即應“先培訓後精英”而非“先精英後培訓”。

澳門運動員
此外,由於缺乏再提升機會及前景,不少運動員中學、大學畢業後就改為玩票性質地參與,浪費大量人才,也令澳門體育出現斷層。這個問題也應得到重視。
早於2017年,就有一對澳門雙人舞蹈運動員黃詠琳及談嘉斌,在土庫曼斯坦舉行的“第五屆亞洲室內暨武術運動會”體育舞蹈中的維也納華爾滋舞項目奪得銅牌佳績,為澳門體育舞蹈史立下里程碑。還記得當時新聞報導寫的是:“原來澳門運動員都可以在國際賽事中取得佳績”。但數年過去,運動員黃詠琳及談嘉斌卻仍在為欠缺資助及練習場地而苦惱。
- 精英一級運動員的個人項目每月8,000至25,000元(澳門元,下同),隊際或團體項目每人每月5,000至14,000元;
- 精英二級運動員的個人項目每月5,000元至15,000元,隊際或團體項目每人每月3,000至8,000元;
- 精英三級運動員的個人項目每月1,500至3,500元,隊際或團體項目每人每月1,000至2,000元。
黃詠琳及談嘉斌表示,取得“亞室運”銅牌成績可以得到每月15,000元的津貼,不過體育局則以體育舞蹈不屬於來屆的亞洲運動會中的項目,因而津貼減半,每人每月僅得7,500元的津貼。
兩人笑言,以全職來算,津貼難以滿足日常生活開支,唯有靠教班來維持收入。
“單是訓練鞋就要一兩個月一對,女舞者比賽用的裙動輒10,000元,加上每次外出比賽的費用都需自己支出。
由於政府要求提早很多去遞交賽事資料,但實際上很多賽事要到舉行前一兩個月才知道安排,連出戰香港的賽事,政府亦只補貼一半的交通費用”。
澳門傳新協會副理事長兼前代表隊成員甄慶悅表示,若選手以代表特區身份出外參賽,尤其亞洲級別或世界賽,不應讓選手承擔相關費用,更認為對運動員應作出更多支援。
甄慶悅指出:“政府減少對總會的資助,已是不爭的事實,但總會有責任推動該體育項目發展,若運動員自身家境較差,無法承擔參賽費用,是否等同絕緣澳門隊的資格?”

今年1月,澳門特區政府推出《2024年精英及集訓隊運動員培訓資助計劃》,針對此前被詬病的內容,提升了部分資助金額,精英一級運動員最高可獲每月29,300元,而精英三級運動員最低可獲1,900至2,700元。
看似增幅不小,但由於原來基數小,所以仍讓人感覺是杯水車薪。尤其對於經常要到外地比賽的運動員來說,真是買張機票都不夠錢!

新推出的精英计划 
具體資助金額
談嘉斌表示,數年前曾入紙申請增加“澳門蛋”的設備,但一直沒有回覆,最後只好到拱北“買兩個啞鈴舉下”,場地不足更為嚴重,平常只有協會的場地或射擊館的場地,射擊館的場地雖然免費,但卻要與其他項目分享,而其他場地就要自費租用。兩人坦言“政府可以補貼場地已經很好”。而原本任職員警,薪水優渥的黃詠琳在2017年比賽獲佳績後毅然選擇停職追夢,這種精神令人敬佩。

黃詠琳及談嘉斌二人最大的心願,就是希望政府能更重視培訓運動員。其實,現時不少年輕體育舞蹈運動員都已有不下十年經驗,但政府對訓練的支援還是只有每年的習訓,而最能鍛煉運動員心智及信心、提升競爭水準還是要靠不停比賽。“不少地方是無論有沒有成績都先培訓你,而澳門是要你有成績才開始培訓,這樣就太遲。”在澳門,如果想要參與更多的賽事就只能自費,令不少有熱情、有天賦的運動員難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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