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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造谣公司欠薪,员工被告上法庭

2024-3-1 10:48|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离职在当今职场并不罕见不少“打工人”都有过换工作的经历但有人却在离职后伪造“离职讨薪群”而遭起诉一起看看究竟怎么回事伪造公司“离职讨薪群”聊天截图并发布在朋友圈,离职的洪某意图借此“维权”反被公司起诉 ...

离职在当今职场并不罕见

不少“打工人”都有过

换工作的经历


但有人却在离职后

伪造“离职讨薪群”而遭起诉

一起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伪造公司“离职讨薪群”聊天截图并发布在朋友圈,离职的洪某意图借此“维权”反被公司起诉。


近期,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名誉权纠纷案

该案中,洪某于2020年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公司海外品牌运营经理一职,主要负责公司品牌、独立站在整个海外的拓展及运营等工作。2021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后因劳动纠纷,洪某故意伪造“某科技公司离职讨薪群”聊天截图,并公开发布至微信朋友圈。3天后,公司以洪某故意损坏公司形象为由,向其邮寄《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信息,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但洪某拒收律师函,仅将该朋友圈设置为自己可见。


该公司认为,洪某的行为侵犯公司名誉,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洪某删除个人及他人在朋友圈、网络等媒介中传播的不实言论及图片,公开赔礼道歉,为公司消除负面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承担维权支出合理费用2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洪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故意伪造对公司不利的群聊截图,并公开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导致社会民众对公司产生负面、消极的评价,可认定公司名誉权遭受到洪某的不法侵害,对此,洪某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及涉案朋友圈的阅读数据,以及公司因维权产生的必要开支,法院判决洪某删除关于“某科技公司离职讨薪群”所有聊天截图,在微信朋友圈向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保留三天以上,赔偿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


案件宣判后,某科技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微信朋友圈并非纯粹的个人生活社交平台,还具有信息传播、市场推广、个人形象塑造等属性。


本案中,洪某作为海外品牌运营经理,个人微信朋友圈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洪某离职后为泄愤维权,故意在朋友圈发布不实信息,抹黑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品牌,其行为已侵害公司的名誉权,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图源:IC photo


 法官提醒 


市民在参与网络社交活动时,应当文明有度,遵守法律法规,切莫虚构事实,侮辱诽谤他人。若受害人发现自身名誉权被侵害,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留存相关侵权证据

重点保留被侵权的直接证据,如账号头像、微信聊天记录、朋友圈截图、帖子、博文、评论等。同时,可借助网络平台确认相关人员身份信息,进一步收集后台证据。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网络平台披露侵权人的个人信息。


2

理性选择维权方式

可先与侵权人沟通协商解决被侵权事宜,还可要求网络平台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手段,防止被侵权损失进一步扩大。切勿因一时气愤,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辞或编造虚假事实报复,侵害他人权益,有理变没理。


3

依法确定维权诉求

可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结合自身诉求和实际损失提出相关的维权诉求。除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外,还可以主张相关经济损失。若名誉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带来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文章来源于深圳大件事,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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