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民吴女士骑车上班至中兴路某处摔倒,起身后发现某鸡排店门口有一大摊油渍,滑腻又脏乱。来往的电动车和行人不是绕道行驶就是打滑摇晃,既存在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又影响了市容环境。
“早上上班着急,骑车的时候没仔细看路,没承想路面有这么一大摊油污水渍,轮子一滑就摔倒了。”
吴女士见状向坪山街道及和平社区反映相关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明整治这一问题。“中兴路是坪山老城区的核心地段,上下班时间人员密集,万一有人因此受了伤怎么办?万一伤到了老人孩子怎么办?”吴女士担忧地说。
接到诉求后,坪山街道相关部门立即出动人力来到现场,一边安排环卫公司对油污路面进行了清理,一边进行调查取证,询问了位于中心街的一家店铺负责人。面对街道工作人员的初次询问,该店负责人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事。

工作人员同时调取了沿街的监控录像,发现在2月19日凌晨1时16分左右,该店铺正进行打烊后的收尾工作,店员在清洗完店内设备和工具后,直接将混合了油渍和洗洁精的污水扫向店外的路面上,严重污染了店外的路面环境,引发了后续事故。
固定证据链、厘清事件经过后,坪山街道工作人员再次对该店铺负责人进行询问,并向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面对工作人员的质询和完整的事实证据,该店负责人承认了其店员从门店向公共场所清扫污水的行为,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负责人向工作人员致歉后,表示将会对店内的所有店员进行批评教育,不再犯同类问题。

为了提升相关商家的责任意识,坪山街道工作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第四十一条“违反第三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清理,处一千元罚款”的规定,向其作出了处罚一千元的决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也对沿街商铺进行了宣传教育。
“向路面排放污水是各类商户的通病,不仅折损市容环境,还可能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安全造成影响。对于违反规定的商家,我们不会放纵姑息,势必将此类问题整治到底”,坪山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