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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7 09:52| 发布者: 如风
在广东地区
“茶位费”
是一个存在已久的话题
不管顾客喝不喝茶
一律按人头收费
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
这是目前广东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情况
有网友反映称
近期北方游客来南方旅游用餐
反感南方部分商家
不合理的茶位费收取制度
建议深圳带头取消收取餐厅茶位费
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茶位费收取制度不合理
且商家未尽告知义务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深圳带头取消收取茶位费!其称,北方游客来南方旅游用餐时,部分商家不合理的茶位费收取制度引起游客的反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应在收取茶位费时告知消费者,但大多数商家并未履行此义务。
市民洗餐具。南都资料图。
该网友认为收取茶位费、餐具费等费用是不合理的,希望有关部门能不停优化政策,不断的规范整体的营商环境,给深圳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部门回应
市场监管部门
将持续加强对餐饮单位收费检查
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时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餐饮单位收费检查,严禁未提前公示、告知、未明码标价及乱收费等行为。
多方探讨
是你情我愿还是乱收费?
第一种是消费者非自愿被收取茶位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第二种是商家对于茶位费的收取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例如未事先告知要收取茶位费、未说明收费款项和标准、强制收费、收费后未提供服务等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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