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谈大湾网

广谈大湾网 首页 资讯 湾区资讯 查看内容

噪音扰民!珠海香洲开出3.5万元罚单→

2024-2-6 08:42|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2024年1月,香洲区某废旧金属回收处理厂因在废旧金属装卸、分拣、切割、压塑作业时产生噪声超过工业噪声排放标准,被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处以行政罚款3.5万元。该厂经营者经评估无法通过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业噪声达 ...

2024年1月,

香洲区某废旧金属回收处理厂

因在废旧金属装卸、分拣、

切割、压塑作业时

产生噪声超过工业噪声排放标准,

被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处以行政罚款3.5万元

该厂经营者经评估无法通过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做到工业噪声达标排放,

主动提出停止作业、实施搬迁。



案件回顾

2023年下半年,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称,香洲区某废旧金属回收处理厂加工作业噪声扰民


执法人员经排查确认后,指导噪声源头单位采取加高厂区围挡等措施降噪,该厂也通过调整开工时间、尽量控制装卸货噪声等方式减少噪声扰民影响。但经执法巡查了解和周边居民反馈,该厂的噪声扰民情况依旧存在。


执法人员联合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3年9月选取该厂厂界不同点位进行噪声监测,并现场经该厂经营者据实对监测点位、时间、噪声背景值处理、厂区作业等工况情况进行确认。



噪声监测报告显示,该厂东、南厂界监测点位噪声值均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限值属于超标排放


处理结果

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据此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于2024年1月5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厂处行政罚款3.5万元


鉴于该厂区域规划及土地性质等问题,该厂经营者评估无法通过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业噪声达标排放,为此主动提出搬迁方案,另行选址建设项目


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

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文章来源于知珠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 发布新帖

  • QQ客服

  • 微信公众号

  • 移动端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