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被罚款2万元 蔬菜、肉类或渔获零售场所登记制度下月1日生效。去年12月31日持有效准照的场所视为已完成登记,毋须重新登记。出席电台节目的市政署食品安全厅厅长张桂达称,新制度下,经营者毋须再向市政署申领准照,只需在开业前向市政署登记,取得证明后便可经营。新制度简化过往须办理的行政手续,当局将强化食安监管。 符条件可售多类食品 张桂达指出,新制度下,市政署将针对卫生巡查现场。本澳现有366间鲜活食品场所,部分店铺不只售卖单一货品,亦同时售卖冰鲜或鲜活肉类等。市政署通常容许部分场所售卖不同类型的食品,但会视乎店铺空间布局和卫生条件,避免出现交叉污染。现行发牌制度没有罚则,若不符合卫生要求只会劝喻。新制度下,若经劝喻后经营者不作改善,将按行政违法处理,可罚款2万元。 违法排污可按例处罚 有居民反映有店铺“旧肉当新肉卖”。张桂达称,过往巡查曾发现2宗个案,已依法处罚。呼吁居民透过“市政在线”举报类似个案。 疑与居民购物模式改变有关 疫下增近百蔬菜店 张桂达称,现时本澳有366间鲜活食品零售场所。过往这类场所有200多间,主要卖菜、冻肉和鱼。2021年至2022年间增加了近100间申领牌照的蔬菜店,认为与疫情及居民购买模式变化有关。 去年揭逾十宗违规 鲍志贤表示,去年不定期巡查鲜活食品零售场所2,500多次,当中包括与海关共同打击场所有否售卖未经检疫食品的行动,期间发现10多宗违规个案,5、6宗为场所没有申领牌照。另发现有场所销售未经检疫食品,已按食安法及相关法律处罚。 文章来源于澳門日報,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