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私教课程不想继续上了,能否要求经营者将剩余课程费用全部退还?不少人在生活中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 1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发布了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审理的这样一则案例,东营区法院判决被告健身公司退还原告60%的剩余课程费用。 案件回顾: 2019年4月6日,小吴(化名)与东营某健身公司签订了《私教课程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私教课起止日期自2019年4月6日至2022年10月5日,课程单价为270/260/380元,课程费20000元;私教课程一经购买,不予退款。 协议签订后,小吴支付了20000元私教费,并获得了健身公司赠送的2000元。2019年至2021年期间,小吴接受私教培训,共消费8960元,尚余预付款11040元(不含获赠2000元)。 后来,由于该健身公司更换了私教,且小吴也搬了家等原因,小吴的私教课最终未能如期完成。 小吴诉请解除协议,要求该健身公司退还剩下的13040元私教费。而该健身公司认为,其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同意解除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更有不少年轻人青睐于健身房、私教课。健身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纠纷。 从司法实践来看,通常情况下,此类纠纷的发生主要是经营者存在更换私教、停止营业等违约行为,此时处理较为简单。但在经营者不存在违约行为,而消费者又没有正当理由不愿意继续履行剩余约定期限私教课程应如何处理,实务中较为鲜见。 此类纠纷虽涉及金额小,但也事关民生生活,在审理时应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平衡各方权利义务。 在具体审理中,应把握以下法律适用: 文章来源于九派新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