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汪某母亲与黄某进行沟通,两人共同查看监控视频,并未发现汪某有偷盗行为。汪某母亲要求黄某公开道歉,遭到拒绝。校方介入后,黄某只同意私下道歉。 汪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登报道歉或在全校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
乐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张贴汪某照片并称其偷盗店内物品,此种“示众”行为明显侵犯了汪某的名誉权。故法院对汪某诉请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予以支持。 经多次沟通,特别是向黄某释法明理后,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黄某在学校公示栏张贴道歉信,并在汪某所在班级公开道歉,支付汪某精神损害抚慰金4500元及案件受理费100元。黄某依照调解协议履行了义务。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心理承受能力较弱,面对他人的无端质疑、猜忌、侮辱、诽谤等,一般无法找到好的压力释放途径,家庭、学校及全社会应当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给予更多的关心爱护,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多角度、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四月,一则商家污蔑小孩偷文具的消息,也曾引发网友关注。 事情发生在江苏扬州,一家文创店老板称小女孩偷东西,当众要求“搜身”,女孩爷爷坚持报警维护其清白,警察看监控后还小女孩公道,涉事店主随后发视频和公告道歉。 九派新闻对此评论表示,教育孩子,不能只教他们犯了错要勇于承担,也要教他们,面对不公的对待、莫名的诽谤该如何应对、如何保护自己。成长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但要让孩子相信,家人总是他们最坚强的后盾。 文章来源于人民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